江苏通州创新法治服务模式助力乡村振兴 精准护航农旅融合发展

问题:农文旅融合项目链条长、参与主体多,既要面对土地要素配置、投资合作、劳动用工等市场化议题,也容易在边界确认、收益分配、违约责任等方面产生争议。

随着乡村休闲旅游、研学体验等新业态加速下沉到村一级,个体工商户、合作社与村集体共同参与的项目增多,法律意识不足、合同不规范、用工季节性强等问题随之显现。

一旦风险外溢,轻则增加交易成本、影响口碑,重则引发纠纷停摆,成为制约产业扩容提质的现实瓶颈。

原因:一方面,农旅项目往往从“小而美”起步,经营者更熟悉生产经营与市场拓展,对土地流转程序、劳动保障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规则掌握不系统,容易在“边做边改”中累积隐患。

另一方面,农文旅融合牵涉多部门政策叠加,合同条款复杂、权责界定细密,村集体资产管理、收益分配机制等事项也需要合法合规的制度安排。

再加上部分乡村地区法律服务供给与产业发展速度不完全匹配,导致风险识别和处置往往滞后于项目推进。

影响:通州区近年来的实践表明,法治供给的及时性和精准度,直接关系到乡村产业能否实现可持续增长。

以东社镇新桥村的“开心农场”为例,项目扩展过程中在土地流转、用工管理、合同签订等环节出现法律困惑,若处理不当,不仅影响企业经营,也可能损害村民权益与村集体长远利益。

相反,当法律服务能够前置介入、规则能够被清晰理解并贯彻执行时,合作更稳定、预期更明确,市场主体更敢投入,村集体也更能在合法框架内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从而形成产业发展与基层治理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对策:围绕产业痛点,通州区将法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探索形成“普法浸润—风险体检—纠纷化解”相衔接的全周期服务路径,提升法治供给与产业需求的适配度。

一是把普法从“单向灌输”转为“场景嵌入”。

当地以农文旅融合发展为切口,组织由村(居)法律顾问、法律工作者、律师及“法律明白人”等组成的服务力量,推动“送法进农场”常态化。

普法内容聚焦与经营密切相关的民事规则、劳动保障、农村土地政策等,并根据农场体验式、互动式特点,融入亲子活动、农事体验、消费服务等场景开展宣传,实现经营者、员工与游客共同受教育、共同守规则,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纠纷苗头。

二是以“法治体检”提升合规经营能力。

针对农场、民宿等市场主体在合同管理、劳动用工、经营模式等方面的薄弱环节,通州区推动专业律师团队下沉服务,开展风险排查和合规建议,协助修订更符合行业特点的合同文本和管理制度。

特别是对季节性用工较突出的经营主体,强调社会保障、工伤预防、安全生产等要求,帮助其在旺季用工扩张中守住合规底线,避免“小问题”演变为“大风险”。

三是把法律审核嵌入合作项目“关键节点”。

在“开心农场”升级打造农文旅融合项目并计划与村经济合作社深度合作过程中,法律服务力量对投资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核,重点围绕权利义务边界、收益分配机制、违约责任等条款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在维护村集体权益的同时兼顾市场主体合理诉求,促使合作建立在公平、透明、可执行的规则之上,降低后期争议概率,为项目推进打牢制度基础。

四是坚持矛盾纠纷前置化解,降低社会治理成本。

针对项目扩建中出现的土地边界争议,当地组织司法所调解员会同村干部、公职律师等力量实地勘测、查阅资料,在依法依规基础上结合乡情耐心释法说理,推动当事双方达成和解。

实践显示,调解机制的高效运转既保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也保障了项目建设进度,有助于形成“发展不扰民、维权有渠道、争议能化解”的基层治理格局。

前景:随着乡村振兴深入推进,农文旅融合仍将是带动就业、促进消费、拓展村集体经济的重要路径。

下一步,如何把法治优势转化为产业竞争力,关键在于进一步提升服务的制度化与可复制性:在更大范围内推广标准合同与风险清单,完善村集体参与经营性项目的合规指引;推动法律服务与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协同发力,让市场主体形成稳定预期;同时加强基层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推动更多矛盾在萌芽状态化解。

可以预期,当法治成为乡村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农文旅项目的投资信心、运营质量与治理效能将同步提升,产业链条也将更具韧性和持续性。

从“送法下乡”到“法治兴乡”,通州区的探索证明:乡村振兴不仅需要资金和技术,更离不开法治这一基础性保障。

当法律服务的触角深度融入产业发展全过程,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才能蹄疾步稳,释放出更持久的发展动能。

这一实践也为全国同类地区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建设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