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备受关注的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7·23"较大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正式向社会公布。
经过深入调查,事故被认定为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建议对涉事的42名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今年7月23日上午,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55名师生按照实习计划进入中金内蒙古矿业选矿厂三系列浮选车间开展现场学习。
10时24分,悲剧突然发生——人员站立的1号浮选机浮选槽上方格栅踏板突然脱落,1名教师和6名学生共7人坠入浮选槽内,最终造成6人遇难、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事故发生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迅速成立由多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提级调查,并聘请专家参与调查工作。
自治区纪委监委同步开展问责调查。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问询谈话、检测鉴定和分析论证等方式,全面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
调查结果显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多重安全隐患叠加所致。
事故区域安装的格栅踏板尺寸小于设计要求,加装的支撑槽钢焊接方式不符合承重钢结构焊接标准,焊缝长期处于潮湿环境中锈蚀严重。
当人员偏离安全路线聚集在作业平台时,人群荷载超过了槽钢与主梁连接处焊缝的承载能力,导致槽钢和格栅踏板突然脱落,人员坠入浮选槽被矿浆淹溺窒息。
深层次分析表明,这起事故暴露出多个层面的严重问题。
企业方面存在现场安全管理粗放混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漏洞明显、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选矿厂建设期间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高校方面,实习带队教师风险意识不强,实习安全预案缺乏针对性。
监管部门则存在未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筹安全和发展不够、监督管理失察等问题。
基于调查结果,报告提出了严厉的追责问责建议。
其中,涉嫌犯罪的中金内蒙古矿业4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已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对中金集团及其所属企业27人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降级、记大过等不同程度的处分。
对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6名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处分、诫勉处理、批评教育等处理。
新巴尔虎右旗应急管理局原局长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
在整改防范措施方面,报告强调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动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企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持续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同时,要求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建设项目必须提高建设运营标准,确保安全设施设备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此次事故调查还对校企合作中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新要求。
高等院校在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实践活动时,必须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完善安全预案,强化带队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学生实习安全。
这起血的事故再次敲响安全生产警钟,揭示出部分企业仍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侥幸心理。
随着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实施,我国正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监管新格局。
只有将"生命至上"理念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才能真正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