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发布进山管理通告,围绕“严禁经非游览线路进山”作出系统性规定,旨强化景区秩序管理与风险防控,守住森林防火底线,维护生态资源安全和游客生命财产安全;通告依据对应的法规,结合景区管理实际,对开放线路、禁止区域、审批流程、巡查处置、救援费用及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指引。 问题:部分人员为追求“近路”“小众路线”或拍摄采风效果,存在绕开景区管理、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现象。这类行为往往脱离安全设施与应急保障体系,既增加迷失、摔伤等意外风险,也容易引发用火不慎、随意丢弃火源等隐患,对森林防火和生态保护构成压力。 原因:一上,景区地形复杂、沟谷密布,非游览线路缺乏连续的安全护栏、警示标识与救援通道,一旦发生险情,定位搜救难度陡增;另一方面,随着户外活动热度提升,个别人员安全意识、法规意识不足,存在将“探险”与“自由出入”简单等同的误区。此外,名胜区生态资源脆弱,踩踏攀爬、越野穿行可能破坏植被、扰动野生动物栖息环境,长期累积会影响景观完整性与生态系统稳定。 影响:从公共安全角度看,擅入非游览线路容易导致被困、失联等突发事件,救援力量投入大、风险高,占用公共应急资源;从生态保护角度看,非规范进入可能造成土壤扰动、地形地貌损伤和垃圾污染,甚至诱发森林火灾,后果严重;从旅游秩序角度看,若任由“野路”扩散,将削弱景区统一管理的有效性,影响游客获得感和整体体验,也可能带来管理责任边界不清、纠纷增多等问题。 对策:通告对“哪些能走、哪些不能走”给出清晰答案,明确太室山景区入口至峻极峰登山步道、卢崖瀑布景区入口至峻极峰登山步道、少林景区入口至三皇寨景区登山步道以及景区现有旅游道路为开放游览线路。进入开放线路的单位和个人需按规定落实防火、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要求。对其他进山入林线路及周边相关区域,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确因科研、教学实习、拍摄等活动需要进入的,必须履行审批程序,并严格遵守获批的线路、范围、时间与活动内容,结束后按要求向管理机构说明情况,形成闭环管理。 在执行层面,通告强调景区管理机构与经营单位要加密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进山行为;驻山单位、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发现问题线索应及时报告属地景区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依法依规劝阻、制止,推动形成“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联防联控格局。对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人员,如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并发起求救,救援完成后产生的费用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者承担,深入强化风险自担与责任意识。对未经批准擅自进入且造成火灾、破坏地形地貌等重大损失的,将移交相关执法机构依法查处;未造成损失的,在补缴情区门票费用后,由景区治安力量进行批评教育;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景:从长远看,此次通告说明了名胜区治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的思路。随着防火形势、游客结构与户外活动方式变化,景区将更需要依托法治化、精细化手段完善入口管控、风险提示、巡护巡检与应急联动体系,推动游客从“走得更野”转向“走得更安全、走得更文明”。同时,通过对科研、教学、拍摄等活动设置规范审批通道,有利于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兼顾合理利用,促进科学研究、文化传播与生态保护共同推进。
嵩山新规反映出我国自然景区管理正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在生态文明建设进入精细化阶段的背景下,"有偿救援""联合惩戒"等机制既是对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也是对公民责任的必要提醒。如何在保障游客体验与守护生态之间找到可持续的平衡,这个问题的答案将影响中国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方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