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从“借名”到“借势”,侵权链条向线上扩散、向关联化组织延伸;近年来,网络平台已成为工艺品等消费品的重要交易场景。一些经营主体通过抢注商标、仿冒字号、复制视觉元素等方式快速做大销量,以较低成本攫取他人多年经营积累的商誉与客户资源。铜陵此案中,权利人自2016年起持续使用包含“佛手图形+青铜时代+工艺流程图”的标识进行经营推广,对应的字号细分行业逐步形成稳定识别度。与之相对,被诉企业为关联主体、经营范围相近,自2017年起在多个电商与短视频平台开设同名店铺并规模化销售,增加了市场混淆误认的风险。权利人随即取证维权并提起诉讼。 原因——逐利驱动叠加“成本—收益”失衡,催生恶意模仿与抢注冲动。司法审理显示,被告明知他人在先使用且已形成一定影响,仍以相同字号申请注册并在网店显著位置使用,同时在页面展示、商品包装等多处使用权利人享有著作权的图形及流程图。这并非偶发“撞名”,而是围绕品牌识别要素的系统性复制:一上借相近名称导流,另一方面以相同图样强化消费者对来源的联想,以较短时间营造“可信外观”。随着线上营销工具和跨平台投放的普及,侵权更容易形成持续销售与扩张效应;当侵权成本偏低时,也会助长“先侵权、再谈判”的投机心态。 影响——惩罚性赔偿落地,推动形成“侵权不划算”的市场预期。铜陵中院在该案中依法认定:其一,未经许可在店铺首页、详情页及包装等处使用权利人美术作品,侵害相关著作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其二,在字号已具备一定市场影响的情况下,抢注并突出使用相同标识,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结合注册时间节点、销售规模、持续年限、广告投放等因素,认定主观恶意明显、情节严重,并在赔偿层面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及合理支出合计88万余元。二审维持原判,更稳定了裁判尺度与市场预期。对市场而言,该案发出清晰信号:对故意侵权、规模化侵权、关联化实施侵权等行为,将通过提高赔偿额度加大惩戒力度,促使经营主体回到以质量、设计与服务竞争的轨道,也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对策——以裁判规则引导合规经营,推动“事前防范+事中治理+事后惩戒”协同发力。一是企业端前置布局权利体系。对字号、商标、著作权作品等核心要素同步确权,留存使用证据与宣传推广资料,形成可核验的权利链条和市场影响证明。二是平台端完善治理机制。对“同名旗舰店”“店铺装修与包装高度相似”等高风险线索加强审核与巡检,畅通权利人投诉渠道,提高对重复侵权、关联侵权的识别与处置效率。三是司法与行政保护形成合力。对恶意抢注、反复侵权、规模化销售等情形,依法用足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工具,并在裁判中进一步明确“恶意”“情节严重”的综合判断尺度,增强规则可复制性。四是行业协会与园区平台加强合规培训与风险提示,降低中小企业在标识使用、宣传物料制作中的“无意踩线”风险。 前景——惩罚性赔偿常态化适用,将推动创新收益更可兑现、市场秩序更可预期。随着《民法典》惩罚性赔偿规则在知识产权领域持续落地,针对“搭便车”式竞争的治理将更强调用赔偿机制纠正市场激励:让权利人的投入得到更充分保护,让侵权的收益空间被明显压缩。在电商与短视频营销深度融合的背景下,围绕标识、包装、页面视觉与内容素材的权利纠纷仍可能高发。通过持续完善证据规则适用、损害计算方法与平台协同治理机制,有望增强保护效率,促进公平竞争与产业升级。
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直接关系创新活力与市场公平。本案以惩罚性赔偿对故意侵权、混淆误导行为作出回应,发出“靠模仿套利走不通”的明确信号。唯有让守法者安心经营、让侵权者付出更高代价,才能形成尊重创造、诚信竞争的市场环境,为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