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管工作会议日前召开,总结了“十四五”时期全区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果。五年来,宁夏围绕药品安全监管、医药产业发展和监管能力提升等重点持续发力,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 责任体系的压实是宁夏药品监管工作的基础。自治区将药品安全纳入安全生产“1+37+8”系列文件及多项考核体系,形成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更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监管执法上,宁夏实施了一批针对性举措。五年来,全区累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对药械妆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4.75万家次,完成抽检1.06万批次,风险隐患处置率达99%。同时,查办行政处罚案件3806件,罚没款4600余万元,移送涉刑案件31件,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产业赋能是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宁夏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告知承诺+应急容缺”等创新审批模式,申请材料压减30%,行政审批全程网办率达99.8%,累计办结2.89万件,减免收费585.88万元,有效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提升服务效率。,自治区落实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补资金3200万元,推动15个品种获得注册批件,1种“全球新”药品进入临床试验阶段,进一步增强产业创新动力。 技术支撑能力提升为监管工作夯实基础。宁夏建成枸杞国检中心等专业检验检测平台,制修订各类标准680余项,组建144名省级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新建15家县级药品专业监管所,推动监管更加专业、规范。 数字化监管是宁夏药品监管工作的亮点之一。自治区建成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开发有关应用场景,实现全链路实时跟踪预警,单次检查效率提升4倍。相关做法已获国家药监局推广,为提升监管效率与精准度提供了可复制经验。
药品安全既是民生底线,也是发展基线;宁夏的实践表明,通过制度创新与技术赋能共同推进,能够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释放产业活力。该治理路径对中西部地区统筹发展与安全具有参考价值,也为完善更高水平的药品治理体系提供了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