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委员会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载体,也是提案办理、专题协商、调研视察、联系界别群众等工作的重要依托。
广东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多名专委会主任、副主任等职务作出同意任职决定,覆盖经济建设、农业农村、科技教育卫生体育、民族宗教、外事侨务、社会和法制、联络工作等重点领域,体现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重点任务加强专委会履职支撑的工作导向。
从“问题”看,随着广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更加繁重,社会治理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群众对公共服务与民生保障的期待持续提升,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对政策供给与协同治理提出更高要求。
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需要在调查研究、议题组织、协商建言、凝聚共识等方面更好发挥优势,专委会在其中承担着“专业平台”和“工作枢纽”的关键作用。
专委会负责人队伍是否健全、力量是否匹配,直接影响协商议政的深度、提案工作的质量以及联系界别群众的广度。
从“原因”分析,此次调整既是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应有之义,也是顺应广东发展阶段和工作重点变化的现实需要。
近年来,广东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统筹推进制造业当家、科技创新强省、区域协调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这些领域都需要更具专业性、组织力和统筹能力的履职力量。
通过完善专委会负责人配置,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工作统筹、优化议题设置、提升专题协商的组织化程度,更好把政协人才优势、智力优势转化为助推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实际成效。
从“影响”看,一是有助于提升协商建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科教卫体委员会等调整,意味着对经济运行、产业转型、农业农村现代化、科技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的政策研究与建言力量将更加集中。
二是有助于增强凝聚共识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民族宗教委员会、外事侨务委员会、联络工作委员会等补充力量,有利于更好团结联系各族各界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扩大“同心圆”。
三是有助于推动民主监督和社会治理相关工作更贴近实际。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以及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等岗位安排,将在依法治省、基层治理、资源环境保护和绿色转型等方面提供更有力度的政协视角与专业支撑。
围绕“对策”,下一步关键在于把人事调整带来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履职实效。
其一,强化问题导向,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精准选题,形成“调研—协商—提案—监督—反馈”的闭环机制,推动成果可落地、可评估。
其二,完善工作协同,加强跨专委会联合调研和协商,推动经济、民生、生态、法治等议题综合研判,提升政策建议的系统性与前瞻性。
其三,健全联系界别群众机制,拓展委员联系服务渠道,推动协商平台向基层延伸,更多听取一线声音,增强政协工作社会感知度和影响力。
其四,提升提案质量与办理质效,进一步完善选题引导、联合调研、重点提案督办等机制,促进提案从“数量”向“质量”、从“建议”向“实效”转变。
就“前景”而言,随着广东继续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政协工作面临的新课题将更加多元,既包括新质生产力培育、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提升,也包括人口发展、教育医疗、基层治理、社会预期管理等复杂议题。
专委会作为政协履职的主阵地,配置更加完善、运转更加高效,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效能,推动更多务实建议转化为政策举措和治理成效,为广东在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上实现新突破提供更坚实的支撑。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
此次广东省政协专委会领导班子的调整,是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对政协工作的高度重视。
新的领导班子将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推进协商议政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职能作用,为广东在新发展阶段实现新的更大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