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咱就说这生活,那绝对是个大宝藏,好比酵母一样,能让文字变得有滋有味。作家王安忆说过,生活是写小说最富有的矿藏,就像自然养庄稼,生活养故事。你看看,老舍的《茶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还有胡安焉的《我在北京送快递》,还有杨素秋的《世上为什么要有图书馆》,哪个不是从咱们这生活里掏出来的宝贝?哪怕是走过的路、碰过的人、藏在心里的感受,都能变成创作的源泉。把这些经历在脑袋里磨磨,文字也就变得有温度、有力量,还有了灵魂。比如01那回《白鹿原头信马行》,作者就把关中的风雨晨昏和大地的厚重感都写成了书。咱们从关中大地上的生活里出来,往民族精神的深坑里钻,读书的时候就能看见文字和生命的本真模样。再看02的《一个人张灯结彩》,鲁迅文学奖都点名表扬了这部作品,说它把底层人辛苦干活和警察尽职尽责的劲儿全写活了。你透过书里的字,在市井里就能看见最真实的人生,在挣扎和坚持里能瞧见人性的微光和尊严,无声无息中读懂一个人对抗寂寞的力量。还有03的《最后一个舅舅》,樊希安先生笔下的那些故乡的烟火气、乡村的声音、还有那些带着泥巴味和烟火味的人,哪怕是平凡人也让人心动。咱们从故乡的热闹里来,往血脉深处走,在平凡的小事中读懂时代和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