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有责任防止高空抛物

潘大爷被砸得很严重,治疗费差不多有13186.94元。虽然小区里没有监控,警察也找不到那个扔砖头的人,他还是把整栋楼二楼以上的十户邻居,还有物业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二楼的颜先生觉得自己很冤,“二楼也算高空?”刘先生也委屈,“那天我们全家都没在家呢。”物业公司拿出了免责协议,写着不管业主的安全。 法院最后决定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说住户得自己证明不是他们扔的砖头。证明不了就大家一起负责。只有龙先生拿出了收费站的收据和孩子开学证明,证明自己当时不在家,他成功免责了。 法院查了标准,离地2米就算高处作业,普通住宅二楼窗台离地超过3米,从3米多高的地方落下的砖头足以伤人。所以二楼住户想靠楼层低免责是不行的。物业公司那份免责协议也没用了,《民法典》说物业有责任防止高空抛物。 钱的问题法院核了一下,潘大爷损失了13186.94元。物业公司先赔了3956.09元,剩下的9228.85元由九户邻居平摊。每户得赔1025.65元。这个判决是为了保护受害者,因为高空抛物受害人很难找到肇事者。 这个判法也逼着物业把安全措施做好,装监控不仅是管理还能让真凶现形。但有些住户真的不在家却拿不出像龙先生那样的证据就赔钱也有点冤。补偿之后他们还得去找真凶追讨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