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岁的小军跟小玲把婚离了,主要就是为了分那两件值钱的家当:一辆归在小军名下的奥迪轿车,还有小玲父亲汇给女方的100万块钱。思明区法院这次给出的判决结果挺清楚:要是钱是在结婚前给的,那就是个人财产;要是结完婚才给的,没说清楚是“只给一方”的话,通常就当成两个人的共同财产。 那辆奥迪车是怎么判给小军的呢?原来啊,小玲的爸爸是在他们俩登记结婚的前几天,陪着小军一起去提的车,而且直接就把车子登记在了小军的名下。因为购车的时间点是在办结婚证之前,再加上车子登记在个人名下,也没什么证据表明这是一种有条件的赠予,所以法院认定这辆车就是小军的婚前财产,小玲也没权利要回来。 至于那100万汇款的归属,法院最后也判了女方拿走八成。这是因为这100万是在两人领了结婚证之后才转到小玲账上的,而且在婚礼现场大家都看到了这笔钱,聊天记录里也提到过要每半年分一次收益,第一笔7.5万块钱也确实到了账。虽然小玲的爸爸在法庭上说是为了撑场面才给的,但是法官觉得长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展示大额存单,一般都是对小辈的一种祝福;再加上他们结婚时间短、钱是女方家出的、还要照顾女方和孩子这些情况,最后就决定:100万本金加上7.5万收益总共107.5万元里面,女方拿80%也就是86万;男方拿剩下的20%也就是21.5万。不过这部分钱得由女方支付给男方。 最后法官提醒大家:“图样图森破”是最容易掉坑的事儿。婚前给就是个人的财产,婚后给的就成了夫妻共有的财产;想只给一个人必须有白纸黑字的证据或者录音留底才行;大额转账最好备注一下用途或者留下聊天记录,不然以后要是说不清就麻烦了。一句话总结:嫁妆看着像风俗的事儿,其实背后全是法律规矩;时间点不一样归属可大不一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