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稳预期护权益强信心——政协委员建言在法治轨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保障。

省政协委员刘晓良日前在接受采访时强调,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在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方面尤为关键。

他认为,必须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和保障功能,在法治框架内推进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一个地方的法治化水平直接影响其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活力。

刘晓良指出,法治水平越高的地方,政府、企业、社会的诚信度就越高,越能吸引各类经营主体的投资和参与。

这种良性循环能够为经济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支撑,形成稳定的增长预期。

相反,法治环保不足的地方容易出现信用缺失、风险频发等问题,最终制约经济的健康发展。

当前,民营企业在发展中仍面临一些现实困难。

作为省政协委员,刘晓良去年重点关注了投资类项目工程款拖欠问题,以及"假破产、真讨债"等涉及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出在某些领域法治保护还不够完善,企业权益维护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

令人欣慰的是,相关承办单位对这些问题高度重视,正在积极推进解决,体现了以法治手段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

完善营商环境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双向互动。

刘晓良建议,应引导民营企业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理念,加强自身管理,确保经营活动始终符合法律规范。

同时,民营企业应增强法治意识,培养契约精神,建立守约观念,及时防范和应对资不抵债、破产重整等可能出现的风险。

这种主动的风险管理能力对企业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

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经营领域,企业的社会责任更加突出。

刘晓良强调,民营企业在这些领域开展经营活动时,应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企业行为既符合法律要求,也满足公共利益需要。

这种主动的沟通机制有助于减少分歧,形成共识,推动企业与政府的良性互动。

法治河南、诚信河南的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强化法治执行、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可以逐步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法治既是营商环境的压舱石,更是经济活力的催化剂。

当市场主体从"找关系"转向"找法治",当政府部门从"行政管理"升级为"法治服务",河南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的目标方能获得持久动能。

刘晓良委员的建言不仅关乎个案解决,更揭示了新时代经济治理的核心命题——唯有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最大公约数,高质量发展之路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