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在13日发了通知,说是为了把更好的服务给缴存职工,自治区本级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做了调整,这次新政要从2026年3月16日开始实施。职工们连缴三个月的公积金后,在呼和浩特市内没有自有房又租房住的话,每年能提14000元;现在给提升30%,提到18200元。如果你家孩子多有两个或以上,这个额度再往上浮50%,能到21000元。租房能拿多少有定数了,这次政策还把提取范围扩大了。大家在呼市有自住房的话,就可以把公积金拿出来交不超过两套房子的取暖费或者物业费。 为了满足大家更多样的住房消费需求,新政特意把取暖费、物业费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这些都列进去了。只要满足条件,去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办事就行。至于提取的次数,每个取暖期和每年物业服务费只能算一次总数。这次调整主要是让大家更方便地把公积金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