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数据显示,2025年惠阳区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案件查办数量、处分人员结构以及“四种形态”运用分布,折射出当地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态势; 一、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保持高位,基层干部违纪违法仍是重点 从监督端看,全年共接收信访举报856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32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871件,反映出社会监督与组织监督并行发力,问题线索来源较为充足、处置节奏较为密集。 从执纪执法端看,全年立案498件、510人,覆盖乡科级干部94人、一般干部71人、农村和企业等其他人员235人;同时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3人。处分方面,共处分41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30人、政务处分112人;处分乡科级干部82人、一般干部71人、农村和企业等其他人员262人。对应的数据表明,监督执纪的着力点继续向基层延伸,农村和企业等人员占比相对较高,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治理仍需久久为功。 二、原因:权力运行末梢监管难度较大,利益关联与风险点叠加 从案件结构可以看出,基层尤其是村级组织负责人仍是监督重点之一。基层事务覆盖面广、资金项目多、民生事项密集,涉及集体“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惠民政策落实、涉企服务等环节,容易形成“熟人社会”下的利益链条。一些领域存流程不够规范、公开透明不足、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等问题,使得权力运行在“最后一公里”更易出现失管失察。 同时,随着地方经济发展、产业项目推进和城市更新步伐加快,行政审批、工程发包、要素保障等领域的廉洁风险上升,若制度执行不严、责任落实不到位,容易引发由风及腐、由小及大的问题演变。 三、影响:释放从严信号,推动治理效能提升与营商环境优化 通报传递出监督执纪“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的明确信号。一上,案件查办和处分数据强化了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震慑,有利于形成“不敢腐”的氛围;另一方面,“四种形态”的结构分布体现出纪检监察机关更加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经常性监督把问题解决萌芽状态,促使干部在纪律约束下履职尽责。 在涉企领域,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查处行贿人员45人,有助于从供需两端同步发力,斩断围猎与被围猎链条,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更优化营商环境与市场秩序。 四、对策:以系统治理提升监督质效,把“严管”与“厚爱”贯通起来 从“四种形态”运用情况看,全年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85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25人次,占49.5%;第二种形态364人次,占42.4%;第三种形态31人次,占3.6%;第四种形态39人次,占4.5%。此分布说明,监督工作强调教育提醒与组织处理并重,既坚持惩治震慑,也注重防范前移。下一步治理可从几上着力: 一是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穿透式监督,紧盯工程建设、国资国企、农村集体“三资”、惠民补贴发放、行政审批与执法等环节,推动权力阳光下运行。 二是推动制度执行刚性化,完善流程管理、信息公开和内控机制,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形成从发现问题到整改闭环工作链条。 三是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把查办案件与堵塞漏洞结合起来,推动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四是持续推进受贿行贿同查同治,健全对行贿行为的惩戒机制与信用约束,提升对“围猎”行为的发现能力和处置力度。 五、前景:监督更精准、治理更协同,基层清廉建设将向纵深推进 从数据反映的趋势看,惠阳区纪检监察机关在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以及“四种形态”运用上更加注重综合施策。随着监督体系健全、数字化监督手段逐步深化以及群众监督渠道更加畅通,监督将更具精准性和时效性。可以预期,未来治理将更加突出源头预防和系统治理,推动基层权力运行规范化,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
纪检监察工作既是惩治腐败的利剑,也是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通报数据传递出一条清晰信号:监督执纪越往深处走,权力运行就越要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以更严标准织密制度笼子、以更实举措回应群众关切,才能不断夯实基层治理根基,为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