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提出深化整治“内卷式”竞争司法路径 以反垄断促创新稳预期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内卷式"竞争已成为阻碍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将通过司法手段系统治理此顽疾。 问题现状上,当前市场竞争呈现非良性发展态势。部分头部企业通过掠夺性定价挤压中小企业生存空间,行业协会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横向垄断屡禁不止,地方保护主义形成的行政性壁垒更导致资源错配。数据显示,该法庭自成立以来审理的垄断案件中,已有66起被依法判定构成垄断,反映出市场秩序规范亟待加强。 深入分析成因,司法层面存三重困境。其一,垄断行为扭曲资源配置,典型如互联网平台"二选一"等排他性条款;其二,核心技术创新不足致使企业陷入低水平重复竞争;其三,商业诋毁、数据爬取等新型不正当竞争手段频发。这些因素叠加,不仅抑制市场主体活力,更可能引发"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针对上述问题,法庭已部署系统性司法对策。在规制垄断领域,将严惩头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重点打击固定价格、划分客户等横向垄断协议;在行政干预上,着力纠正地方政府设置准入限制等排除竞争行为;同时加大对芯片、生物医药等关键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通过典型案例确立裁判规则。值得关注的是,法庭特别强调对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惩戒,拟通过提高赔偿额度形成震慑。 前瞻未来治理路径,此次司法举措具有多重战略意义。短期看有助于遏制市场无序竞争,中长期将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随着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与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完善,我国有望构建起司法保护、行政执法与行业自律协同发力的立体化治理格局。

治理"内卷式"竞争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协同努力。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这个举措表明,司法机构正在积极承担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责任。通过精准规制垄断行为、保护创新权益、打破市场壁垒,司法力量将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引导市场竞争从"内卷"转向"升级",从低质量竞争走向高质量发展,实现市场活力与创新动力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