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近日召开发布会,通报了“十四五”期间我国生态环保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数据显示,经过五年的持续推进,我国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大气污染防治上,全国PM2.5浓度累计下降20%,优良天数比例达到有监测以来最好水平,重污染天数减少25%。这些成效得益于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源结构调整以及机动车污染治理等综合举措。从京津冀到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大气质量改善趋势明显,区域协同治理的作用继续显现。 水环境治理方面进展同样突出。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累计上升8个百分点,更多河流、湖泊达到优良水质标准。长江干流连续6年、黄河干流连续4年全线水质稳定保持Ⅱ类,太湖连续2年水质达到Ⅲ类,这些重点水体的持续改善,反映出流域综合治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取得系统性成效。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较2020年提高7.5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海洋生态保护不断向纵深推进。 从更宏观层面看,我国达成了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城乡人居环境“三个明显改善”,同时基本解决了重污染天气、劣Ⅴ类断面、城市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这些成果源于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持续行动,也离不开各地各部门共同推进、长期投入。 值得关注的是,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4年超过90%,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这表明生态环保成效正在从数据指标转化为群众日常可感可及的变化,环境改善持续惠及社会生活。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的阶段。在巩固既有成果的同时,还需加深污染防治攻坚,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推动生态保护与修复向更高水平迈进。同时,要完善环境监管体系,压实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带动全社会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从“盼温饱”到“盼环保”,从“求生存”到“求生态”,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期待正不断转化为现实。这场绿色变革带来的启示是: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系统治理,就能走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促进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持续改善的生态环境质量不仅体现治理能力的提升,也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中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