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票房冲过三亿,又被“天价药”给扎了心

最近刷到《我不是药神》首日票房就冲过三亿,真让人感慨。观众们笑着笑着就哭了,又被“天价药”给扎了心。这部电影讲的是真人真事,主角程勇其实就是江苏无锡那个被确诊慢粒白血病的针织品出口老板陆勇。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把“命”和“钱”这个死结摊在了大家面前——得了这病,一年光吃药就得花掉30万,这要是普通家庭可真受不起。 为了活下去,陆勇那会儿只能把公司厂房抵押了、家产也卖光了。他在2002年确诊后,医生开的瑞士诺华格列卫每盒卖23500元,一个月就得一盒,简直把家底给掏空了。到了2004年6月,陆勇在病友群里看到有消息说印度仿制药只要4000元。他赶紧买来试试,还送检了当地药监部门。结果药效和原药几乎一样。同年8月,他把这省钱的办法发到了群里,几千病友立马跟进。“印度代购”这个词从此就在白血病圈子里传开了。 可好运没持续多久。2013年8月,陆勇因为帮印度方收钱买了三张信用卡被抓了,罪名是“妨害信用卡管理加销售假药”。到了2014年3月取保候审以后,检察院因为证据不足撤诉了。律师后来分析说,购买自用仿制药并不犯法,法律不该让患者为了活下去承担这种责任。 咱们再来看这药价在全球各地的差别。同样是一盒格列卫,香港卖18000元、日本16000元、美国13600元、韩国9700元。唯独中国内地居然高达24000元。这中间的差价是怎么来的呢?原来都是药品流通环节吃回扣和“以药养医”的老毛病——“不给回扣医院就关门”这种潜规则让患者被迫买单,救命钱都变成了“养医钱”。 印度为啥敢仿制药?这还得从1970年说起。当年印度政府通过立法:只保护工艺专利,不保护产品专利。这就给了他们一个名分去仿制任何专利药。等到欧美国家还在等专利过期的时候,印度早就把低价药卖到了全世界。经过七场官司后诺华败诉了,印度最高法院也定了调子——“公共健康比商业利益更重要”。 像2013年美国拍的《达拉斯买家俱乐部》里的情节就很现实:男主罗恩得了艾滋病后跑到墨西哥走私便宜药。政府抓、药店关、黑市涨价……他硬是把寿命从半个月拖到了七年还救了不少人。现实里也是一样的道理:高价原研药得等到专利期过了才降价;想要活命就得出国买药。 诺华的研发成本有多高?从1997年到2011年这十几年里花了约836亿美元才获批了21个新药。平均算下来每款药要40亿美元的投入。这么高的风险难道都得让患者个人来承担吗?如果大家都去买低价仿制药了谁还愿意做新药研发?这是支持者们最无奈的地方。 电影里那位白发老妇的话真扎心:“谁家能保证不生病?不吃药我们就只能等死!”窦文涛在节目里也说过:中国的中产最怕家人得癌症,“一张血盆大口瞬间吞掉所有积蓄”。当活着变成唯一的念头时,法律、专利、道德都显得那么远那么凉。 电影里程勇最后虽然出狱了还哭着忏悔了一番但现实里呢?无数癌症患者还在黑市、海外或者朋友圈里找下一盒药。他们没光环、没镜头、没反转剧情只有倒计时的药瓶和涨不停的账单。法律和市场之间总得有个中间地带能让所有人都活下去——这是《我不是药神》提出的问题也是中国医疗改革必须回答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