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采购价格悬殊折射招投标顽疾 政府采购市场化改革亟待深化

围绕学生用眼健康的教室照明改造,近年来在各地持续推进。护眼灯改造的初衷是以更科学的照度、显色性和频闪控制等指标改善课堂光环境,减少不良照明对视力的影响。也正因覆盖面广、资金量大,此类项目更需在“规范流程”与“资金效益”两端同时达标。 问题:价格“倒挂”之下,合规程序能否充分回应质疑 据公开信息,乡宁县2023年中小学护眼灯改造项目由企业以约137.934万元中标,涉及158间教室更换1422盏教室护眼灯及316盏护眼黑板灯。项目完成验收并支付款项后,社会关注点集中在两处:其一,部分电商平台和市场渠道中类似产品单价多在200元以内,而这项目折算后单灯中标价接近800元;其二——在一些同类项目中——采购价格往往包含拆旧、安装、运输和教室恢复等服务,仍可维持在相对合理区间。由此引发公众追问:若程序“走全”,为何价格仍显“反常理”?安装与配套服务成本究竟如何构成、是否充分披露? 原因:从“型号不透明”到“预算偏高”,多重因素可能推升价格 业内人士认为,类似争议往往不是单一环节导致,而是多因素叠加后在结果端集中显现。 一是信息不对称导致价格可比性下降。部分厂家或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使用与零售市场不同的型号体系,通过新增后缀、专供标识或定制参数形成“难以横向比价”的产品池。型号难比、参数难核,既削弱了市场价格约束,也为后续核价、审计带来难度。 二是预算形成机制可能存在“参考偏高”的风险。实践中,若前期询价采样不足、或选择性参考高价案例,容易导致最高限价(拦标价)偏高。一旦预算“天花板”抬升,竞争压力会被稀释,供应商报价更倾向于贴近限价而非贴近成本。 三是评标导向偏离“合理低价”。政府采购强调依法合规,也强调“物有所值”。若评分规则中过度强调资质、业绩、方案文本等“可包装”指标,而对价格权重设置偏低,或对关键参数、服务清单缺乏量化比对,就可能出现“只选贵的、不选对的”的逆向选择。 四是市场竞争不充分与不当关联的隐忧。部分地区招投标市场存在“熟人社会”影响、围标串标风险,以及“倾向性条款”“量身定做”的现象。个别供应商与涉及的环节人员通过虚高报价、费用拆分、返还差价等方式攫取不当利益,最终由财政资金埋单。这类风险具有隐蔽性,往往需要通过穿透式核价、关联交易排查和资金流向核验才能发现端倪。 影响:不仅是“多花钱”,更可能削弱公共服务公信力 价格异常首先带来的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下降。在教育领域,任何一笔不必要的超支,都意味着对教学资源、设备更新、师资培训等更紧迫需求的挤占。其次,公众对“程序合规”的理解正在从“手续齐全”转向“结果合理、可解释、能核验”。当采购结果与常识差距过大而缺乏清晰解释,容易引发对招投标公正性、对教育投入公平性的连锁质疑,影响政府公信力与基层治理形象。再次,若高价采购并未带来更高质量、更优用眼体验,甚至存在以次充好、参数虚标的风险,还可能偏离护眼改造的健康目标。 对策:让每一盏灯“明码标价”、让每一分钱“算得清楚” 治理“高价中标”与结果失真问题,需要把监督前移、把规则做细、把信息晒足。 一要强化可比性与透明度。建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关键技术参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同时对产品型号、核心器件、检测报告、质保条款进行统一披露口径,避免通过“专供型号”人为制造比价障碍。对价格构成应清单化列示,明确灯具、安装、拆旧、运输、验收检测、售后等费用分别计价与核算方式。 二要把预算约束做实。前期询价应扩大样本来源,引入多渠道市场数据与同类项目成交价,必要时开展第三方成本测算和全生命周期费用评估,防止最高限价“虚高”。对明显偏离常识的预算,应启动复核机制并公开说明依据。 三要优化评标机制,回归“物有所值”。在满足功能与质量底线的前提下,提高价格因素权重,建立“参数等效、服务等量”的横向比价模型,防止因条款模糊导致的“高分高价”。对安装服务等易被夸大的费用,要通过工程量清单与现场核验压实成本。 四要用审计与纪检形成合力。对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项目,可探索抽查复核、交叉评审、全过程电子留痕。对供应商异常报价、频繁中标、围标串标线索及时核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并形成案例通报,释放震慑效应。 前景:从“合规采购”迈向“高质量采购”是必答题 随着各地加快推进校园基础设施提质改造,类似项目将持续增多。下一步,提升采购治理能力的关键,在于把“程序合规”与“结果合理”一体化考量:既要守住法律程序底线,也要建立可验证、可追溯、可解释的价格与质量体系。通过更公开的数据、更刚性的预算约束、更专业的评标机制与更有力的监督问责,才能让民生项目既经得起审计,也经得起群众的常识检验。

政府采购关乎公共资金使用效率与国家治理效能。乡宁县护眼灯事件再次敲响警钟:唯有扎紧制度篱笆、强化全过程监管,才能杜绝“天价采购”乱象,让每一分财政资金真正惠及民生。这既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廉洁政府建设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