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优化营商环境,你可能会觉得这意味着放松监管,但其实恰恰相反。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他们在执法上的新做法给咱们上了一课。这个局最近的一次行动,特别有意思。他们先是在2025年5月的一次巡查中,发现宣城市某新能源有限公司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材料堆场。他们迅速行动,现场核查,依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企业停工并限期整改,同时还依法启动了立案调查。 这种快速反应不仅守住了法律底线,也给市场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违法必究”。不过光有严格执法还不够,他们的下一步棋走得更巧妙。这个新能源企业是第一次违规,没有主观恶意,而且堆场实际符合临时用地政策导向和办理条件。如果简单处罚甚至强制拆除,虽说依法可行,但可能会对企业经营造成大冲击。 于是他们就变了招。执法人员没止步于处罚,而是开始主动服务。他们对接企业,督促完善申请材料,多次现场指导办理流程。在监管部门的帮助下,企业积极整改,终于在2025年9月顺利拿到了临时用地批准批复。这种做法既坚持了法律原则,又考虑了实际情况。 这就好比是医生看病,先把问题诊断清楚。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摒弃了以前那种“一刀切”的老办法,转向“分类治疗”的精准模式。他们会深入核查每起案件的情况,综合考虑违法主体的动机、行为性质、危害后果、整改态度等多重因素。 针对像新能源企业这样的情况,他们还给制定了差异化的处置方案。既然企业愿意配合整改并符合政策导向,那就没必要让它关门大吉。这种处置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了执法对企业的影响。 除了分类施策,他们还特别注重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从2025年6月1日起实施的《安徽省自然资源系统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成了他们的法宝。对于那些已经整改完毕、取得合法手续的企业,他们依法审慎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更重要的是他们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在案件处理后期,他们专门组织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项法治教育,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引导企业认识到守法的好处,切实增强其依法依规用地的自觉性。 这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不仅是为了改变眼前的局面,更是为了从思想根源上提升企业的法治素养。这就是所谓的“柔性分类处置”,它与“刚性底线守护”结合在一起。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探索出了一套新的执法模式:“刚性底线守护”与“柔性分类处置”相结合、“严格执法程序”与“主动服务指导”相衔接、“依法实施裁量”与“强化普法教育”相促进。 这种做法生动诠释了包容审慎监管理念的内涵。它不仅是自然资源管理领域执法方式的一次创新,也给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如何平衡监管与发展提供了借鉴。 未来持续深化法治化、精细化、人性化的执法体系建设,必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这不仅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深层举措,也是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筑更加稳固的法治基石。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觉得这个做法特别好,但背后的逻辑其实很简单:优化营商环境并不是要放水养鱼,而是要用更高水平、更具智慧的监管来护航发展。只有把法律的原则和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考虑,才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最后咱们来看看时间线:2025年5月发现问题;2025年9月拿到批复;2025年6月1日实施裁量办法;这个过程就是从被动查处变主动预防的最好证明。这让我们看到了基层治理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用“把”、“给”、“就”、“了”这些简单的词汇把复杂的事情讲得清清楚楚:他们把执法关口前移给了违法活动预防机会;给企业指出了整改的方向;就把违法用地遏制在了萌芽状态;就把资源保护筑牢在了前端防线;就把执法活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了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