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董履职不到位往往和公司整体治理差是连在一起

最近,上海证券交易所给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们立下了规矩,明确要求他们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不能少于15天。这个规定其实就是为了防止独立董事变成“挂名专家”,让他们真正深入到公司经营的第一线去监督。交易所通过连续发出警示函,把那些没达标的公司都给点出来了,这其实是在给大家敲响警钟。 有些公司虽然请了独立董事,但给他们的支持不够,甚至连基本的调研条件都没给创造好。还有些独立董事自己把这个工作看得太轻,觉得就是个名誉职务,根本没把心思放在上面。结果呢?时间一短,监督的作用自然就没了,甚至成了摆设。 更让人担心的是,被交易所提醒的这些公司,往往在资金管理、内控和信息披露上也有问题。这说明独董履职不到位往往和公司整体治理差是连在一起的。监管部门这次和地方证监局一起行动,对那些违规的公司既抓细的环节,又查大的问题,这种合力让市场看到了制度执行的决心。 想让独董真正发挥作用,光靠交易所盯着还不行。独立董事自己得先把责任扛起来,上市公司也要给他们创造条件和激励机制。监管部门也要完善评价体系和检查方式,逼着独董从被动遵守变成主动作为。 2026年,随着“促进上市公司治理提升”的重点工作推进,独董制度的落实会变得更重要。以前我们在选聘和问责上已经做了很多工作,这次聚焦时间标准是个好兆头。未来规则细化之后,独董就能真正参与进去了。只有制度有刚性、市场参与者都负起责来,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才会有保障。这15天的要求虽然简单,但却是衡量公司治理成色的关键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