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27年命案积案”抗诉申请获复:一审死缓维持,家属维权再受关注

12月28日,广东湛江检察院就一起备受关注的27年前儿童被害案作出《抗诉请求答复书》,决定不予抗诉。

这起跨越近三十年的积案终于在司法程序上画下句号。

案件回溯至1992年12月22日。

当时,湖南籍男子易某华因工资纠纷与同乡李某祥发生激烈争执。

当天下午,易某华前往雷州市迈车坎村小学,将李某祥9岁的儿子李某平从学校带走。

此后,这名无辜的孩子再也没有回家。

1993年2月19日,一具男童遗体在迈车坎村附近甘蔗林中被发现。

经家属辨认,死者正是失踪的李某平。

法医完成尸检后,遗体被家属就近安葬。

这起案件随即成为当地公安机关的重点积案。

时间跨越27年后,2020年5月,潜逃多年的嫌疑人易某华终于落网。

雷州市公安局对外宣布"成功侦破一宗27年命案积案",案件侦破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然而,案件的司法进程并非一帆风顺。

2021年2月,湛江市检察院对易某华作出不起诉决定,引发被害人家属强烈不满。

家属李海玉随即向广东省检察院提出申诉。

经过审查,省检察院认为申诉符合受理条件,依法受理并调卷复查。

复查过程中,广东省检察院补充了部分新证据,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易某华杀害李某平的犯罪事实。

基于此,省检察院撤销了湛江市检察院此前的不起诉决定,并将案件移送湛江市检察院依法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2024年11月1日,此案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公诉人建议判处易某华死刑,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恶性犯罪的严厉态度。

12月23日,湛江中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查明,易某华持刀将李某平带至甘蔗园内捅刺致死后潜逃。

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当依法严惩。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公诉机关未能提供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等关键证据,量刑证据存在瑕疵。

综合考量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最终判处易某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一审宣判后,被害人家属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认为量刑过轻,随即向湛江市检察院申请抗诉。

然而,经过审慎审查,湛江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均无不当,量刑适当,因此决定不予抗诉。

这一决定意味着,除非被告人或其辩护人提出上诉,否则该案将以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结果告终。

从法律角度看,死刑缓期执行既体现了对严重犯罪的严厉惩处,也考虑了证据瑕疵等客观因素,体现了司法的审慎性。

这起跨越世纪的法槌落下,不仅是对个案的司法裁断,更是对法治精神的时代诠释。

在追求正义的道路上,司法机关既要恪守证据裁判原则,也需体察被害人创伤;既要惩治犯罪恶行,也要保障程序正义。

该案留下的思考超越了个案本身,如何构建更完善的积案处理机制、更科学的量刑评估体系,将成为推进司法现代化的重要课题。

正如法律界人士所言,每一起历史积案的公正处理,都是对法治信仰的最好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