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2025年收结案量达554万件 质效指标连续三年达标

面对案件总量长期高位、类型更加多元叠加的新情况,司法机关如何“数量压力”与“质量要求”之间保持动态平衡,是地方法院必须直面的现实课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2日通报,2025年全省法院收案281.5万件、结案272.8万件,审判执行工作在高负荷下总体平稳;在最高人民法院设置的质效指标体系中,全省法院整体指标及各业务条线指标连续三年全部达标。山东以“改进司法作风、提升队伍素能”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审判管理、队伍建设与基层治理同向发力。问题层面看,一是案件增量与存量交织导致审判资源趋紧,法院既要提升办案效率,也要守住实体公正与程序正义底线;二是经济社会转型带动民商事纠纷增长、涉民生案件多发,对司法服务的精准供给提出更高要求;三是部分矛盾纠纷若主要依赖诉讼末端解决,容易形成“立案多、审理慢、执行难”的链条压力,进而影响群众司法获得感与市场主体预期稳定。原因层面看,案件结构变化与社会治理需求升级是主要背景。一上,民商事活动更频繁、交易链条更复杂,合同、劳动报酬、科技成果转化等纠纷更容易进入诉讼程序;另一方面,基层治理更强调源头预防与多元化解,要求法院除依法裁判外,更深入参与纠纷分流、诉源治理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此外,审判执行质效指标体系持续完善,也促使法院流程管理、审判监督、执行规范各上继续精细化。影响层面看,专项行动带来的变化体现多个维度。通报显示,全省法院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8万件,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注重教育矫治与社会效果统一。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54.9万件,并围绕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18条举措、围绕护航科技创新出台10项措施,体现出司法政策供给与现实需求的对接。值得关注的是,山东法院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选派840名审判诉服人员入驻县级综治中心,立案后调解成功案件39.2万件,显示通过前端解纷、诉调衔接可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并缓解审判压力。另外,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执行到位率同比增长1.1个百分点,反映裁判质量、服判息诉与执行兑现能力同步提升,“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正通过制度与作风转化为更可见的办案成效。对策层面看,提升审判质效与队伍素能需要系统推进、持续用力。山东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旨巩固深化既有有效理念和举措,推动全省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据介绍,专项行动部署十个上、36项措施,突出从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到业务能力、创新意识的整体提升。结合通报信息,可从三方面观察其治理逻辑:其一,以严格规范的司法作风提升公信力,通过统一裁判尺度、加强案例讲评与条线指导,减少同案不同判与程序瑕疵;其二,以多元解纷与诉源治理减压增效,推动更多纠纷立案后、诉讼前化解,形成“调解优先、诉讼断后、裁判兜底”的分层治理;其三,以优化营商环境与民生司法提升服务能力,把护航民营经济、科技创新等措施细化为可落地的审判规则、司法建议与执行兑现,用更强确定性回应市场关切。前景层面看,在案件规模长期高位运行的趋势下,单纯依靠“多办案”难以持续,必须转向“提质效、强治理、重规范”的内涵式发展。随着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深化以及司法品牌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基层矛盾就地化解能力有望提升。通报提到,6家法庭入选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广饶县法院大王法庭入选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显示基层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支点作用持续增强。此外,会议发布的“鲁法品牌”典型事例,如“齐鲁青未了”环境资源审判品牌、“菏”法护薪品牌、“法润祥禾·呵护成长”少年审判品牌等,也体现出以专业化审判回应生态保护、劳动者权益、未成年人保护等重点领域需求的方向。可以预期,随着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山东法院将在提升裁判质量、强化执行兑现、完善诉调对接和塑造专业化品牌等上形成更稳固的制度成果,为法治山东建设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山东法院的实践表明,司法质效提升不仅需要制度设计,更关键在于把措施落到日常运行之中;未来,如何在更高水平上平衡效率与公平,持续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仍是法院系统需要不断探索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