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的六部门把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搞出来了。这是个挺重要的新规,核心是把养老服务费、押金还有会员费这三类钱的上限定死了,还得管管怎么存、怎么花,好让老年人的钱袋子更安全。说白了就是不提倡、不鼓励养老机构乱收会员费。咱们先看养老服务费,这是养老机构给服务对象或代理人要的钱,像床位费、服务费、伙食费这些都得算进去。规定里说得很明白,得明明白白把价目表、收费标准还有具体包含的服务项目都告诉老人。这个钱原则上一个月收一次,最多别超过3个月。 押金这块也给管严了,数额不能超过月服务费的4倍。入住时交的那个保证金也算是押金。这笔钱平时别动,除非应急看病或者是拿来抵扣欠费。最关键的是,新规里明确说了不鼓励收会员费。那些还没建好、条件不行的养老机构,公办的或者公办民营的,还有之前失信或者搞过非法集资的机构,一律不准拿会员卡、贵宾卡这种名义收钱。 要是哪家养老机构想收会员费也不是不行,得把门槛抬高:床位得有300张以上、评级得是三星级以上、征信得没问题,还得提供银行保函或者买履约保证保险。而且这笔钱绝对不能拿去搞高风险投资或者借出去、借给自家的亲戚朋友公司用。每个季度都得报收支情况,每年还要搞个审计报告。 说到钱存哪儿,养老机构收的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都得全部存进银行里去。机构得和区民政部门还有存管银行签个三方协议,开个专门的账户把这些钱分开算。存管银行每天都得对账单流水和余额数据进行对账。 退费难、机构跑了这事儿也管起来了。如果养老机构要停业或者歇业,得提前30天跟民政部门打报告并公示。只要符合合同约定能退的钱,就得一次性退了,不能拖拖拉拉。退款手续尽量走原路返还。 再补充一点细节:机构承诺服务的时候别超床位能力。预收费的总额也不能超过固定资产净额。以后民政局会把这个收费问题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范围,每年都搞抽查审计。机构得在显眼的地方把收费项目、账户信息还有存管银行都亮出来。千万别搞什么返利、投资回报去忽悠老人交钱;也不能打着投资、加盟或者卖公寓的旗号收钱;更不能超出经营范围去推销保健品或者金融医疗产品。 要是哪家机构违规了会咋样?轻则警示约谈、责令整改、停业整顿;要是涉嫌犯罪就移交给公安机关;还会被纳入信用联合惩戒名单里去。 总之,这回新规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住北京市民的养老钱不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