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重拳整治职业索赔乱象 多部门联动遏制恶意投诉行为

一、问题:投诉举报渠道被异化,牟利性行为抬头 消费维权体系健全的情况下,投诉举报渠道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了便利。但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近期通报显示,部分人员打着“维权”旗号牟利,频繁发起投诉举报,甚至通过夹带、调包、偷放等手段制造违法假象,诱导经营者“私了”,进而实施恶意索赔、敲诈勒索。这类行为背离了消费维权初衷,也对基层监管秩序造成冲击。 数据显示,2025年全省12315平台已受理立案案件中,涉嫌职业索赔的投诉举报高频人员较为集中:投诉举报次数超过100次的有10余人,超过50次的有40余人,超过20次的接近200人。高频、批量化投诉已成为影响市场秩序的一类突出问题。 二、原因:逐利驱动叠加识别难度,形成“低成本高回报”空间 从治理实践看,职业索赔乱象成因较为复杂: 一是逐利动机突出。一些人抓住部分经营主体法治意识不强、担心执法检查和舆情风险的心理,通过“以投诉换赔偿”获取不当利益。 二是行为边界不易区分。现实中既有依法监督的正当“打假”,也有以牟利为目的的非生活消费购买、恶意构陷,两类行为在证据链、购买动机各上差异细微,识别难度较大。 三是行政资源承压。基层监管部门需要法定时限内处理大量投诉举报,容易被高频个体挤占精力,进而影响对真正民生诉求的响应效率。 三、影响:挤占公共资源、加重经营负担,削弱市场信任基础 职业索赔对市场运行带来多重负面影响。 其一,行政资源被大量消耗,挤压了对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投入。 其二,经营主体合规与应对成本上升。部分中小商户因频繁被投诉举报,不得不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处理,甚至滋生“花钱买平安”的倾向。 其三,扰乱社会预期。牟利性投诉蔓延,会侵蚀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任,也会削弱依法维权渠道的公信力,不利于形成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四、对策:多部门协同、依法分类处置,提升精准治理能力 针对上述问题,山西正从制度和机制层面推进综合治理。自2024年末至2025年,晋中、长治、朔州、忻州、运城、晋城、太原、大同等8市陆续与当地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行政审批管理等部门协作,出台规范性文件,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着力减少恶意投诉对行政资源的挤占。 在具体落实层面,山西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从能力建设、制度供给和技术赋能三上发力: 一是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通过业务培训强化对“非生活消费”等行为的识别能力,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处理,对投诉的非正当性与举报线索的真实性分别甄别、分类处置。 二是完善协同与容错机制。加强部门沟通会商,推进免罚清单制度,对首违或轻微违法行为更多采取责令改正、行政指导等方式;同时加强对经营主体普法宣传,提升合规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 三是依法分类处置。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规定,对夹带、调包、造假等恶意投诉举报依法不予受理;探索建立异常名录制度,加强对异常投诉举报线索的信息研判,并综合运用约谈、日常监管等方式督促经营主体及时纠错。 此外,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职业索赔人员的教育规劝,引导其在法律框架内开展监督,避免将“打假”变为牟利工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与公安司法机关衔接,形成震慑。 五、前景:从“被动应对”转向“源头治理”,推动长效化、精细化监管 随着投诉举报数量增长、维权方式更加多元,治理重点在于提升精准识别和分级分类处置能力。山西提出依托数字化技术构建智能指标模型,对牟利性投诉举报进行识别与画像,分层分类制定应对措施,有望推动监管从“个案消耗”转向“结构治理”,在保护合法维权的同时,压缩恶意索赔的操作空间。 随着跨部门联动机制深入完善、裁量规则更加清晰、证据审查与异常识别更加精准,投诉举报渠道将更好回归公共服务属性:让真实的消费者诉求更快得到回应,让守法经营者拥有更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投诉举报制度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公共工具,既要保障正当维权顺畅,也要对以牟利为目的的恶意行为依法处置。坚持以法治为准绳、以协同为手段、以技术为支撑,推动治理从“被动应对”转向“精准预防”,才能守住市场公平底线,为经营主体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让投诉举报更好服务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