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把预制菜标出来的建议听了,中间还是有不少拦路虎。这道坎主要是卡在四个点上:

咱先把政协委员提出来的让餐馆把预制菜标出来的这个建议听了,虽说这事儿很顺消费者的心意,但是真要去做,中间还是有不少拦路虎。这道坎主要是卡在四个点上:定义、成本、监管还有市场认知。先看定义这块儿,现在这行里对预制菜的说法太杂了,从那种稍微处理一下的切配腌制,一直到那种深度加工的成品复热,再加上中央厨房送出来的外卖,大家的边界划得不清不楚。没个统一且能落地的标准,商家很容易标错或者漏标,消费者也搞不懂这到底是咋回事儿。 再来说说成本问题,对于那些规模小的饭馆来说,想合规贴标签那可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改菜单、培训员工、更新信息这些事都得做。而且餐饮业供应商和菜品批次经常变来变去,信息链特别容易断。小店本来利润就薄,哪有那么多闲钱一直去管这些事儿啊。 监管核查也挺难办的,饭馆太多太分散,特别是有的店堂食是现做的,外卖却是预制的,搞这种“双标”。监管部门很难做到每时每刻都盯着抽检。要是标错了想去取证追责,流程又特别麻烦,这里头肯定有不少漏洞。 最后就是市场这方面了。有些顾客觉得预制菜就是劣质货,觉得这是在骗钱。商家心里也犯嘀咕,生怕标出来之后客人不来了、翻台率受影响,甚至怕对手看了配方来模仿自己的东西。所以他们也不愿意老老实实标清楚。另外还有个信息怎么披露的问题。要是写得太细吧,消费者看着太累;写得太笼统呢,又没法满足大家的知情权。怎么在这两者之间找个平衡点,也挺让人头疼的。 总而言之呢,餐馆想落实这个标注要求,“定义模糊”、“合规成本高”、“监管难度大”、“市场顾虑多”这四个核心难点一个也绕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