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叫乔治·卢卡斯的人,还有叫亚历克斯·雷蒙德的漫画家,他们其实都跟那个叫凡尔纳的老前辈学了不少东西。 咱们现在看的《星球大战》或者《星际迷航》,它们身上的不少东西,其实最早都是从雷蒙德画的一个叫弗莱什·戈登的家伙身上来的。这个故事要从1930年说起,雷蒙德把弗莱什画成了一个运动员,这人运气不太好,稀里糊涂就掉进了外星战场里。不过他没那么神,也没什么魔法超能力,就是靠着一把好武器和一套巧妙的战术,硬是把银河系从坏人手里给抢了回来。 大家看着这个穿着蓝衣服、手里握着高科技武器的普通人,心里头都觉得特解气。后来这90多年里,这个故事不光拍成了电影、电视剧,还变成了那些后来大制作科幻电影的底子。 那时候的人特别向往未来,无线电刚上天,飞机也能飞了。雷蒙德就把这种对未来的向往画在了纸上。弗莱什不光是个会飞的弄潮儿,他手里的东西也很先进,正好照应了那个时代大家对“美国梦”的想象——勇敢、聪明、手里握着最先进的科技。 雷蒙德给我们留了三把打开科幻大门的钥匙。 第一把是太空冒险的钥匙。那会儿别人还在画海盗寻宝呢,雷蒙德就把舞台搬到了遥远的星系和外星人打仗的地方。飞船对射、激光互拼、失重打架,这些画面后来成了所有太空电影的标配。 第二把是英雄模板的钥匙。弗莱什没披风也没放射线,但是他机智、幽默还很爱自由。你看蜘蛛侠的网、钢铁侠的盔甲,其实都是从弗莱什的装备库里借来的灵感。“普通人+高科技”这种组合被雷蒙德提前写好了超级英雄的配方。 第三把是视觉革命的钥匙。雷蒙德画飞船的时候特别讲究细节,哪怕是一丝头发丝都画得清清楚楚。黑白格子成了速度的象征。等到1936年彩色电影版出来的时候,弗莱什成了首位全身彩色的科幻主角,这就给后来的特效做好了铺垫。 弗莱什不光是爆米花电影那么简单,他就像一封写给人类的情书。探索未知、挑战权威这些事儿都画成了连环动作。二战的时候大家看他打赢了心里就踏实;冷战最紧张的时候他又象征着人类团结。一句话:他让大家相信,有了科技这翅膀,人类就能飞出地缘政治和文化冲突的深渊。 还有几个好玩的事儿:1936年《弗莱什·戈登》就开始用三色分镜上色了,比《大力水手》还早一年;乔治·卢卡斯亲口说过他是看着弗莱什学的节奏;手稿里的铅笔草稿和墨线原稿放在一起看特别有年代感。 从黑白到彩色、从纸面到银幕、经过了快一个世纪的时间证明了一件事:好的科幻不需要超自然力量。只要把“人”放到最显眼的地方就行了。这让我们相信——只要敢想飞船就能冲出画纸;只要敢画光束就能照亮现实。现在回头看这个穿蓝衣服的英雄,在每一次星际远征里都能听见那个时代对未知最热烈的心跳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