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达州开江县卫生院职工被举报多年编不在岗、在广州打工的事件再次引发社会关注。该县卫生健康局随后通知涉事人员于1月底前返岗,并明确表示如未及时到岗将予以清退。此事件只是全国范围内"在编不在岗"现象的缩影。 梳理近期报道发现,类似情况频繁出现。陕西西安高陵区一小学教职工因连续旷工被解聘;甘肃一国企子公司登报解除长期失联员工的劳动关系;湖南岳阳汨罗市政府对无故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的9名在编人员办理解聘手续。这些案例显示出一个共同特点:从被动应对举报转变为主动清理,从劝返喊话升级为直接解聘。 更令人震惊的是,有的在编职工离岗时间之长令人难以想象。2024年10月,吉林一国企集团曾"喊话"四名擅自离岗的员工返岗,其中一人的离岗时间竟可追溯至2008年,足足16年之久。这些职工虽然长期不到岗,却始终保留编制,这种状况显然已经突破了管理的底线。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普遍的"在编不在岗"现象?分析其根源,主要存在以下几个上的问题。 首先是管理机制的软弱性。四川自贡贡井区纪委曾直言不讳地指出,用人单位"怕得罪人,不想管、不便管、不严管",这种管理者的惯性思维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编制和人员信息多为内部公开,社会监督乏力,使得违规行为缺乏外部制约。 其次是制度设计的不完善。长期以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存"一聘定终身"的僵化局面,缺乏动态调整机制。职工一旦获得编制,就拥有了"铁饭碗",即便长期不履职也很难被清退,这在客观上纵容了"在编不在岗"现象的存在。 再者是对问题的认识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在编不在岗"的危害性认识不够深刻,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问题积累成疾。 这一现象的存在带来了多上的消极影响。从财政角度看,为不履职的职工支付工资待遇,浪费了公共资源。从管理角度看,破坏了事业单位的正常秩序,打击了在岗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从社会角度看,损害了公众对公共部门的信任,引发了广泛的舆论质疑。 不容忽视的是,各地正在探索新的治理思路。天津西青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实行动态管理,打破"一聘定终身"的局面;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实行"全员竞聘、择优上岗"制度,建立了能进能出的灵活机制。这些创新举措表明了编制管理制度的新动向,为解决"在编不在岗"问题提供了制度支撑。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认为,治理"在编不在岗"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强化法治,让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真正发挥作用。这意味着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框架,明确界定在编职工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解聘程序,确保权力运行在法治轨道上。 同时,还需要推进编制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定期评估编制使用情况,及时调整不合理的编制配置。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在岗履职情况与职称晋升、待遇发放挂钩,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在编不在岗"表面是个别人员脱岗问题,本质是公共资源配置与制度执行力的考验;把返岗通知、依法解聘等举措纳入规范化轨道,推动信息透明、程序严密、责任到人,才能让编制真正服务岗位、岗位真正服务群众。治理的关键不在一时的清理行动,而在建立常态长效机制,确保每一个岗位都有人在、有人干、干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