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标准备案制全面铺开,这给民生保障这张安全网又加固了一道锁。民生是社会稳定的根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更是托底性社会政策的重中之重。最近,民政部门在全国会议上放话,要联手相关部门建立低保标准备案制度,把各地定低保标准的事儿管得更严更细。这一制度出来,意味着咱们国家的社会救助体系正变得越来越准、越来越公平、也更经得起折腾。 现在有些地方的低保落实还存在两个大问题:一是“提标减人”,也就是把标准提高了,审核门槛也变高了,结果真正能领低保的人少了;二是“以钱定人”,不是看谁真正需要救助,而是看财政有多少钱就给多少钱。这两种做法都歪了路子,没守住“保基本、兜底线”的初心,既伤了困难群众的心,也让大家对制度的信任度打了折扣。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现在经济不景气,地方财政压力大,有的地方为了省钱就想办法少给钱;另一方面,定低保标准的时候缺乏统一的规矩和监督机制,导致各地区差异很大,执行起来弹性太大。还有一点是基层审核权放给了下面之后,虽然办起事来快了些,但对执行标准的统一性要求就更高了。 备案制的主要目的就是从根子上规范标准怎么定、怎么调,加强动态监督和纠正的力度。按照规定,地方定的低保标准得让民政和财政等部门一起商量好,报给同级政府批了之后才能执行,并且还要报给上级备案。这样既照顾了当地的实际情况,又能通过备案程序形成有效的制约作用。这样一来就能让标准的调整更符合居民收入和物价水平这些实际指标的情况,避免人为地把保障的规模给缩小了。 从长远来看推行备案制有很多好处:第一能推动低保标准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脚步;第二能让制度变得更透明更有说服力;第三能给以后搞“物质+服务”的综合救助模式打好基础。最近中央也一直强调要把基层的“三保”底线兜住保住,这次备案制的出台正好跟这个政策方向对上号了。 当然光规范标准还不够健全低保制度还得做很多工作。接下来还得把认定对象搞得更精准、资金发放弄得更透明、监督机制保持常态化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的事发生。同时还要统筹财政资源给基层救助能力做加法推动社会救助和乡村振兴、防止返贫等政策连起来搞构建一个覆盖广、反应快、效率高的民生安全网。 社会救助的温度体现着文明的高度。低保标准备案制的建立不光是技术上的优化更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深刻体现。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只有把社会保障网织得更密更实让每一项政策都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才能真正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