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再升级 三省一市共建绿色屏障

当前,长三角地区生态环保工作存跨越行政边界、统筹协调困难等现实挑战;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人口最密集的区域之一,污染物跨区域流动、环境违法行为跨界发生等问题日益凸显,单靠一地之力已难以有效应对,需要建立更加紧密的区域协作机制。 长三角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主动适应一体化发展要求,将跨区域联合执法作为推进区域共保联治的重要抓手。本次工作会议的召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部署,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围绕深化协作、提升执法效能进行了系统研讨。 从现实基础看,长三角区域联合执法已取得明显成效。各地在日常沟通协调、违法线索移送、执法信息共享等形成了初步的合作框架,部分重点领域的联合执法行动也产生了积极效果。 然而,现有协作机制仍有完善空间。会议明确了下阶段工作重点:一上——要更优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日常沟通、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的长效机制,推动联合执法常态化、体系化开展。另一方面,要聚焦固体废物、大气、水环境等重点领域,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深化信用监管协同和联合惩戒,强化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会议同时强调要联合执法练兵、数字智能执法转型、生态损害赔偿等新领域强化协作。通过专业化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执法效率,建立完善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形成更加科学、高效、规范的执法体系。 长三角地区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其生态环保工作的创新举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会议明确提出要将长三角跨区域联合执法打造成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通过在执法标准、协作机制、工作方法等上的探索创新,为全国生态环保工作贡献可借鉴的经验。

生态环境治理既要靠制度硬约束,也要靠区域协同的软联动。长三角联合执法的持续升级,说明了从各地各管一段向共同守护转变的治理逻辑。做细做实协作机制、盯紧盯牢重点领域、提升现代化执法能力,才能让绿色成为一体化发展的鲜明底色,为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