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三十,临沂兰山的除夕夜本应是灯火通明、鞭炮齐鸣的团圆时刻,然而警方忙得不可开交。01在2月16日16时到17日凌晨的时间里,兰山警方共查处了11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每个违规者都要面对处罚,12个人因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被罚款。他们在小区楼下、超市门口,甚至有人爬到楼顶平台上“秀”烟花。人们不顾危险,把安全规定抛在脑后。02这次春节期间,温凉河路、解放路、金坛路等核心路段都发生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这些地方都是主城区全年禁放范围内,长春路以南和京沪高速以东的这片区域内365天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人以为零点一过就能随意燃放烟花,有人偏要图个热闹,结果就把危险带到了周围居民身边。这些行为可不是为了图个热闹就能解释得了的。电动车棚、居民楼就紧邻在旁边,一点火星就能酿成大祸。03警方这次不仅是处罚违规者,还早早地掐断了烟花爆竹的黑色链条。有人开私家车往城里偷偷运输烟花,有人在家中私藏上万元价值的烟花爆竹都被警方查获。04有些人总觉得不放鞭炮就没有年味,但这个观念是错误的。年味不是用危险换来的。去年除夕夜也有12人被罚,今年也是如此。这个数据让人心疼。当地早就设置了专门的燃放点:柳青街道、义堂镇、罗庄区都有指定地点给人们放烟花,既安全又热闹。05禁放区是红线,安全是底线。大家应该明白放炮是为了开心和团圆而不是为了冒险。希望这次提醒能让侥幸心理退场,让真正的团圆不再被警笛打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