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一温泉场所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件引关注 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1月3日晚,昭通市昭阳区紫光世纪温泉发生一起未成年人溺亡事故。12岁男孩王某风在深度仅1.1米的温泉池中溺水,从发现异常到送医抢救耗时约90分钟,最终因缺氧缺血性脑病身亡。令人遗憾的是,事发后该温泉场所仍照常营业。 涉事企业昭通水浴堂洗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2年4月,经营范围包含多项高危服务项目。监控显示,事故发生时虽有工作人员在场,但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医学证明和目击者证言均确认溺水为直接致死原因。 专家分析认为,这起事件反映出三个主要问题:浅水区缺乏有效监护,1米左右水深仍存在溺水风险;服务人员应急能力不足,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未及时实施;企业安全预案流于形式,未按规定配备救生员。 昭阳区应急管理局已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成立调查组。但涉事场所至今未按要求停业整顿,引发舆论质疑。法律人士指出,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经营场所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目前赔偿协商陷入僵局,主要原因是责任认定尚未明确。 数据显示,国内温泉行业安全事故频繁。2023年全国发生类似事件7起,其中5起涉及未成年人。中国旅游协会温泉分会建议建立分级管理制度,对接待未成年人的场所强制配备双倍救生力量,并将安全投入纳入企业信用评价。

生命安全无小事。这起悲剧不仅给一个家庭带来难以承受的痛失,也为全社会敲响了警钟。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不能只停留在制度层面,更要在执行中真正落实。主管部门应以此为契机,深入排查类似场所的安全隐患,完善监管制度,提升应急能力。经营者也应认识到,安全投入是对顾客生命的尊重,更是企业长远发展的保障。只有各方齐心协力,才能有效预防类似悲剧再次发生,让公众在享受公共服务时更加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