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监委日前通报了202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情况。
数据显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处分规模和处分结构进一步优化,监督执纪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明显提升。
从监督覆盖面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72137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66722件次,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
在此基础上,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47727件,立案48890件,形成了从线索发现、初步核实到立案调查的完整工作链条。
这一系列数据表明,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不断拓宽反腐线索来源。
在处分力度方面,202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45195人,其中党纪处分36350人、政务处分12465人。
这一处分规模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值得关注的是,对不同职级干部的处分呈现出明显的结构特征。
厅级干部处分101人、处级干部处分2415人、科级干部处分6547人、一般干部处分5510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处分30622人。
这种处分结构既体现了对"关键少数"的重点监督,也反映了对基层腐败问题的持续关注,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覆盖的全方位监督格局。
在执纪方式上,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共批评教育和处理90842人次。
其中,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44061人次,占48.5%;第二种形态处理37377人次,占41.2%;第三种形态处理5100人次,占5.6%;第四种形态处理4304人次,占4.7%。
这一数据结构表明,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未病的方针,将大量工作重心放在早期预防和轻微问题处理上,充分体现了"咬耳朵、扯袖子"的监督理念,有利于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心、守底线。
在反腐重点工作上,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3011人,其中移送检察机关369人。
这一举措打破了传统反腐中"重受贿、轻行贿"的局面,充分认识到行贿人员在腐败链条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同步查处受贿人和行贿人,有效切断腐败的经济来源,形成了对腐败现象的全链条打击。
从工作成效看,广东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立案48890件、处分45195人的工作成绩,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
这些数据背后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是对反腐败工作科学性、系统性的不断探索。
同时,这些成绩的取得也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配合,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举报和监督。
纪检监察工作通报的背后,是对权力运行规律的再认识、对制度约束效能的再强化。
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关键在于用制度管权、按规矩办事、以监督促治理,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让市场主体守法合规、公平竞争。
坚持惩治震慑与源头治理相统一,才能不断夯实清廉底色,为现代化建设行稳致远凝聚更强的信心与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