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工作,通过建立健全消费维权体系,创新纠纷解决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京津冀区域协作框架下,三地联动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形成了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在纠纷源头化解方面,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动企业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置制度。
2025年,全省推动6830家企业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源头化解消费纠纷10.38万起,有效减少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矛盾。
同时,该省推动1.86万家企业入驻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平台,实现了消费纠纷的线上快速处理,大幅提升了维权效率。
在多渠道纠纷解决方面,河北省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
2025年,该平台共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83万余件,其中投诉57.7万余件,举报25.3万余件。
接诉率、投诉办结率、举报核查率均在99%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12亿元。
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也积极参与,共受理消费投诉1.36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30余万元。
全省建立的5997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全年调解消费纠纷3.26万件,挽回损失4000余万元。
在京津冀区域协作方面,三地联动实施无理由退货工作,截至2025年底,河北省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的经营主体达3611家,累计退货金额1.46亿元。
三地还建立了异地异店退换货机制,223家经营主体参与其中。
同时,三地协同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联合开展宣传活动2355场,发放宣传资料14.68万份,覆盖受众40.73万人次。
针对节假日消费特点,三地还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示511条,有效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方面,河北省开展了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
针对假冒侵权、虚假宣传、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该省实施有效打击。
对神医神药、医疗美容、校外培训和网络直播广告等重点领域,共监测涉嫌违法广告1.67万条次。
在网络交易监管方面,累计审核相关商品、网页信息218万余条,处置涉嫌违法信息线索1.01万余条,立案130件。
在合同格式条款治理方面,约谈企业746家,发放行政指导建议书470份,规范合同格式条款3624条。
在价格监管方面,查办案件3.78万件,移交公安机关66件。
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方面,河北省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开展了专项整治。
在食品安全领域,该省聚焦校园餐问题,检查中小学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2.7万家次,排查问题9897个,责令整改1752家次,立案查处124件。
针对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查处违法案件8449件。
在药品安全领域,该省统筹推进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整治,检查药品批发企业582家次,连锁总部490家次,零售药店4.08万家次,医疗机构2.02万家次,注销药品零售许可证399家,查办案件864件。
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该省对橡塑制品等44类区域性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发现整改问题1545个,立案查处853件,关停取缔企业158家。
河北的实践表明,消费维权不仅是保障民生的重要抓手,更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深入落实,如何将区域协作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进一步平衡新兴业态发展与消费者保护,将成为未来市场监管创新的关键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