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大理市一所中学在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中的不当做法引发关注;联合调查组核实,2022年12月11日中午,该市某初级中学4名学生在校外对一名女生实施殴打、辱骂。当天下午上课时,教师发现异常后仅对施暴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道歉,未通知家长,也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直至三个月后家长报警,事件才进入正式处置程序。
校园应当是未成年人安全成长的空间,而不是用“内部处理”掩盖伤害的地方;依法报告、规范处置、及时干预,既是对受害者的基本保护,也是对施暴者纠偏矫治的必要路径。只有让瞒报漏报承担后果、让每一起欺凌都得到专业处置,才能把“零容忍”落到实处,让校园回归清朗与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