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出台 将实现"一人一籍"终身追溯管理

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经过实施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达到92%,实现了基本普及。

然而,在出生人口变化、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的新形势下,学前教育面临新的发展课题。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表示,各地在学前儿童信息采集和管理中存在不规范问题,迫切需要建立统一的学籍管理制度。

制订《办法》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

首先,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2018年,中央印发的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意见要求提高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

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提出加强学前教育学籍管理。

制订《办法》,加强学前儿童信息管理,正是落实这些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

其次,这是促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

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精准实施财政补助政策等工作,都对准确掌握在园幼儿信息提出了更高要求。

建立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制度,能够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这是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的迫切需要。

当前各地对学前儿童在园信息的采集、管理等存在不规范问题,需要通过制度设计明确各环节信息管理要求,进一步保障学前儿童受教育权益。

《办法》的主要内容体现了系统性和规范性相统一的特点。

在适用范围上,《办法》适用于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中三周岁到入小学前儿童的学籍管理,2至3岁幼儿在园信息参照管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保持一致。

在功能定位上,强调学前儿童学籍管理是学前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为做好学前教育规划、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等提供支持。

在管理体制上,明确实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省级统筹、以县为主、幼儿园实施的四级管理体系。

学籍建立与变动流程是《办法》的核心内容。

凡在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就读的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学籍号一人一号、小学学段接续使用、终身不变。

学籍变动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制度,涵盖入园、转园、离园、毕业、升学以及缓学留园等不同情形。

这一制度设计既确保了学籍管理的规范性,也为学前儿童的后续教育衔接奠定了基础。

为确保学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办法》作出了四方面规定。

一是规范学前儿童学籍全过程管理,聚焦不同学籍情形,分别明确了管理内容、核办流程与时限。

二是明确限制性要求,突出强调不得使用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不得重复建立、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

三是建立学籍定期核验制度,要求幼儿园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核准学籍,处理问题学籍,确保人籍一致。

四是强化违规问责,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的违规情形进行列举,明确处罚要求。

在数据安全保护方面,《办法》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具有本区域学籍数据的管理与使用权,需要建立学籍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强化国家学前儿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账号密码管理等。

各级管理人员应依法保护学前儿童个人信息及相关隐私,严格遵守数据使用权限、规则和范围,严防学籍数据泄露和学籍信息滥用。

对于泄露或非法使用学前儿童学籍信息的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管理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通过建立统一的学籍管理制度,将有助于各地准确掌握学前教育发展现状,科学规划教育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补助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同时,通过明确学籍管理的各项要求和规范,将进一步保障学前儿童的合法权益,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推动学前教育朝着更加规范、更加公平、更加高质量的方向发展。

学籍管理看似是基础性工作,却直接关系治理精度与民生温度。

以制度规范数据、以数据支撑决策、以安全守护底线,是学前教育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随着办法落地见效,学前教育将更有条件在公平与质量之间实现更优平衡,让每一名儿童的成长轨迹在依法合规、稳妥安全的制度保障中更加清晰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