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是完善公共决策的重要环节,也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治理效能的常见做法。实践中,围绕重要政策、年度工作、制度修订等开展意见征集,有助于吸纳基层经验、识别风险隐患、及时纠偏完善方案。需要警惕的是,少数地方和单位在落实中出现走样:有的时间安排过紧,临近节点才“突击征集”;有的过度依赖表格,层层转发、反复填报,变成“表格旅行”;有的对象选择过泛,不分对应的与否“大撒网”;还有的引导失衡,只强调“找问题”或只求“报喜”,导致信息失真。这些做法削弱了征求意见的实际作用,也容易加重基层负担、影响社会观感。 从原因看,一是政绩观偏差与责任传导失真。一些单位把“征求过意见”当作流程证明,重形式、轻内容,出现“留痕思维”和“过关心态”,把征求意见变成完成任务的步骤。二是能力短板与方法不足。对政策评估、调查研究、样本选择、议题设计等缺乏专业支撑,导致征集内容笼统、问题设置不清,难以形成可操作建议。三是风险规避心理作祟。个别单位担心决策后引发争议,倾向用“广泛征求意见”分散责任,却忽视精准征集和充分论证才是降低风险的关键。四是反馈机制不健全。意见“收上来”后缺少分类研究、采纳说明与结果回访,群众和基层感受不到建议被重视,参与热情随之下降,形成“征而不用”的消极循环。 其影响不容忽视。对治理体系而言,形式主义挤占基层干部时间精力,压缩抓落实、解难题的空间,降低行政效率;对政策质量而言,意见收集失真、样本不准,会使决策依据偏离实际,增加执行阻力和成本;对社会信任而言,征求意见若流于形式,群众容易产生“被动参与”“走过场”的印象,影响政府公信力和公共政策接受度。尤其是在经济社会发展处于结构调整、风险叠加的阶段,决策越需要充分论证、吸纳多元信息,越需要把征求意见做深做实,而不是“以量代质”。 针对上述问题,关键是把“真”字贯穿始终,形成可检验、可追责的工作闭环。 一是时间安排要真合理。对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事项,应依据议题复杂度科学设定期限,避免临时“补课”。可提前发布征求计划、分阶段征集,必要时适当延长讨论期,为基层留出充分研讨空间,确保意见来自充分思考而非仓促应付。 二是内容引导要真全面。征求意见既要听问题,也要听经验;既欢迎批评,也重视建设性方案。议题设计要明确边界和重点,开放式问题与可量化选项相结合,避免“一张表包打天下”。同时鼓励提供案例、数据和可行路径,提高意见的可用性。 三是范围确定要真精准。坚持“相关则问、无关不扰”,围绕政策影响对象、执行主体和利益相关方确定征集范围,提升样本代表性和信息密度。对专业性强的议题,可适当提高行业协会、专家机构、基层一线代表的参与比例;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畅通多渠道表达,兼顾线上线下和不同群体的可达性。 四是成果运用要真落地。建立意见建议采纳反馈机制,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归类、评估、吸收,或说明不采纳理由,并以适当方式向参与者反馈,让“提了有回应、合理会吸收”。对高频共性问题,要推动制度优化或专项整改;对具有创新价值的建议,可开展试点验证、滚动评估,形成“征集—论证—吸收—评估—再完善”的持续改进链条。 五是配套保障要真有力。可将征求意见质量纳入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重点看是否解决实际问题、是否形成闭环,而不是看表格数量、转发次数。同步推进基层减负,减少重复征集和多头填报,推动数据共享、一次采集多方使用,切实把基层从无效事务中解放出来。 展望未来,随着数字政务和公共参与机制优化,征求意见的渠道将更为多元、覆盖更广。信息流动更快、社会诉求更趋多样的背景下,更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把征求意见从“程序动作”变为可用、管用的“治理工具”。通过更科学的议题设置、更精准的对象选择、更透明的反馈机制,才能让民意表达更顺畅、政策形成更稳健、执行落地更有力。
民主决策的质量,取决于听取民意是否真实、是否全面;破除征求意见中的形式主义,不仅是改进作风的需要,也是完善现代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各级领导干部应树立正确的民主意识,把征求意见作为改进工作、科学决策的重要途径,而不是应付差事的流程任务。只有把意见征集做实做细,才能更好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推动各项工作更加科学、更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