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场活体动物娱乐项目引争议 专家指运营方涉嫌多重违规

一、事件起因:活体动物入机,引发舆论强烈反弹 近期,深圳市宝安区海雅缤纷城内一家电玩城将活体仓鼠放入抓娃娃机,作为“奖品”供消费者抓取,该做法社交平台迅速引发争议。多名消费者反映,仓鼠被关在狭小封闭空间内,长期暴露在噪音、人群围观以及金属抓夹反复触碰的环境中,出现明显应激反应,部分个体精神状态较差。春节假期期间甚至出现无人投喂的情况,基本生存需求难以保障。 有消费者多次拨打12315、12345等热线投诉,却被告知深圳目前尚无专门的动物保护立法,主管部门处理依据不足,投诉推进困难,维权诉求长期未得到明确回应。 二、现场走访:旧问题未解,新隐患已现 记者于3月2日下午到现场核实。工作人员证实,涉事仓鼠机当日已全部撤走,但对撤场原因仅表示“不能养仓鼠”,未作继续说明。据了解,这一目此前至少运营一个月。 不过,仓鼠机下架并未画上句号。记者在电玩城外侧入口处看到新增6台活体水生动物捕捞设备,包括金鱼箱3台、热带鱼箱2台、小乌龟箱1台,以“渔乐码头”为名营业,消费者扫码购币即可参与捕捞。 记者现场观察约20分钟,发现主要存在三上问题:其一,单个金鱼箱内鱼群数量超过百条,饲养密度明显偏高,鱼群活动呈现异常躁动;其二,清洁工具与鱼缸设备混放,捕捞滤网附着污渍和排泄物,存卫生与防疫风险;其三,现场未见张贴动物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资质信息,合规性存疑。观察期间,附近未见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也未见消费者参与。 三、法律解读:监管依据存在,执法仍面临现实困境 针对上述行为的法律属性,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子昂表示,将活体动物作为游乐道具,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动物经营活动”。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经营者应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无证经营的,可依法处罚。 张子昂同时指出,在动物福利层面,我国目前针对非野生动物虐待行为尚缺乏专项立法,难以直接以“虐待”条款追责。但若饲养、展示环境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仍可依据动物防疫涉及的规定认定违法并实施处罚,为执法介入提供了可操作的路径。 在商场责任上,张子昂认为,商场作为场地提供方,负有对入驻商户资质审查及日常运营管理义务。若未尽审查职责,导致违法经营发生或造成相应后果,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他建议,市民遇到类似情况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并提前保存现场照片、视频及店铺信息,便于核查处理。 四、深层分析:法律空白与监管缺位的双重困境 该事件反映出商业娱乐领域使用活体动物上的突出矛盾:一方面,部分经营者将活体动物当作引流工具,忽视其基本生存需求,把营销效果置于基本伦理之上;另一方面,现行制度对非野生动物保护覆盖不足,执法部门在处理相关投诉时往往缺少直接、明确的依据,导致公众维权不顺畅。 ,仓鼠机撤场后,“捞鱼捞龟”项目迅速上线,显示运营方已意识到争议与风险,却以替换形式延续类似模式。商场对入驻项目的审核与日常监管不到位,也是问题反复出现的重要原因。

商业创新不应以突破底线为代价。将活体动物纳入“游戏道具化”的消费链条,看似细小,却涉及公共卫生、合规经营与城市文明等多个层面。对争议项目及时纠偏、对类似业态提前设限、对责任链条严格落实,既是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是维护公共利益。让娱乐回归健康,让经营回到法治,才是新业态长期发展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