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搬迁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活的重大举措;然而,搬迁群众从原有生活环境迁入新的安置社区后,面临就业机会不足、产业基础薄弱、公共服务不完善等多重挑战。如何确保搬迁群众不仅"搬得出",更要"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成为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课题。 贵州省深刻认识到这个问题的紧迫性和复杂性——通过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制定了一套系统的后续扶持工作机制。这份实施意见将政策设计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反映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全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就业是搬迁群众安身立命的根本。实施意见在扶持就业创业上着力突破,明确提出三项重点举措。一是稳住外出务工基本盘,利用搬迁群众在城镇就业中的优势,建立与用工企业的对接机制,确保搬迁劳动力有序流向城镇就业市场。二是拓宽就近就业渠道,依托安置区周边产业园区、商业中心等资源,创造本地就业机会,减少搬迁群众离乡背井的成本。三是扶持搬迁群众自主创业,提供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和技能培训,激发搬迁群众的创业活力。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意见创新性地提出"支持实施符合安置区生产经营实际的产业帮扶项目",将产业帮扶范围从传统的种植养殖业拓展至适配城镇发展的多元业态,如商业服务、手工业、加工业等,充分适应安置区的新型城镇化特点。 产业发展与资产管理是安置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安置区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强化产业谋划实施和管理两条重点举措。支持安置区发展集体经济,通过产业项目形成的资产产生收益,用于社区公益事业和群众分红,形成"产业—资产—收益—分配"的良性循环。同时,强调要建立科学的资产管理体系,引导搬迁群众深度参与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全过程,强化利益联结,确保群众既是安置区发展的受益者,也是参与者和监督者。这种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 公共服务配套是提升安置区宜居水平的重要保障。实施意见在这一领域提出了两项重要举措。首先,推动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化,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提升社区卫生、安全、维护等的管理水平。其次,改进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配套,确保搬迁群众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当的基本公共服务。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提出通过省级财政补助、市县资源整合、社会捐助、群众自筹等多元渠道,设立易地搬迁安置住房维修专项资金,为建立住房管护长效机制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和资金支撑。 在社会治理层面,贵州将精细化管理与精准帮扶深度融合,体现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实施意见加强社区精细化管理,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建立健全社区自治组织,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特别值得重视的是,文件明确将"易地搬迁群众和安置区作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监测的重点群体和重点区域",建立预警机制和帮扶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导致返贫的风险因素。同时,贵州持续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社区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分层分类推进安置社区精细化管理,确保党的领导力量深入基层,为安置区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易地搬迁的成效不仅在于安居,更在于长远发展;贵州通过完善制度——既解决就业问题——又夯实产业基础,推动治理升级。只有持续做好后续扶持,才能让搬迁群众真正在新家园扎根,过上更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