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同江百万亩集体土地权属争议待解 政府信息公开缺失引发法治建设反思

问题——土地权益为何“有证难保” 土地承包经营权事关农民基本权益,也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支点。

近期舆论关注的同江市土地争议显示:部分村民手握依法颁发的权证,却在土地性质被变更、费用被持续收取等事项上难以获得清晰解释。

一方面,村民反映集体土地被变更为国有土地,并在多年间以“租赁费”等名目收取费用且标准不断上调;另一方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回复显示,相关年份未查询到上级依法批准征收的程序性依据。

审批与现实之间的错位,使“土地从何而来、费用凭何而收、权利如何救济”等关键问题悬而未决。

原因——程序缺位与权力任性叠加 从公开信息看,争议焦点集中在两条线索:其一是土地性质变更是否依法依规。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依法应当以严格的法定程序为前提,涉及征收审批、补偿安置、公告告知、登记变更等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缺失,都可能导致后续管理行为合法性不足。

其二是收费依据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事实相一致。

有报道显示,当地曾以一份后被废止的地方文件作为“依据”延续收费多年。

文件效力与行政行为持续性之间若缺乏合法衔接,就容易形成“以旧顶新、以简代繁”的操作空间,最终演化为“只见收费、不见依据”的治理困局。

更值得重视的是信息公开环节的矛盾表述:有关方面在面对群众申请时称“未制作、未保存或未获取”相关变更文件,但在复议等程序中又以相关文件作为依据进行解释。

对同一事实给出不同表述,不仅加剧公众疑虑,也折射出基层治理中“证据链不完整、文书管理不规范、程序意识不足”的深层问题。

影响——伤及法治政府与农村稳定预期 土地制度的核心在于稳定预期。

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以长久不变为基本原则,任何对权利边界的模糊处理,都会直接影响农民的生产安排、收益预期和对政策的信任。

一旦出现“有证不管用”“收费说不清”“文件找不到”等情况,群众维权成本上升,矛盾易积累并外溢,基层治理承压,涉农政策的权威性也会受到影响。

同时,此类问题还可能带来更广泛的制度性风险:若地方以不清晰的依据长期收费,既可能触及行政合法性与财政资金规范管理问题,也可能影响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国有与集体产权边界的清晰界定。

对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政府形象而言,程序正义与公开透明不只是工作方法,更是基本要求。

对策——以法治方式“把账算清、把权归位” 解决此类争议,关键在于回到法律与事实本身,用完整的证据链回应公众关切。

一是尽快开展权属与程序核查。

围绕土地性质变更的审批链条、登记链条、补偿安置链条进行系统核验,明确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征收、以行政文件替代法定程序、登记变更依据不足等问题。

核查结果应形成可公开的结论性材料,避免“口头解释”替代“书面依据”。

二是依法推进信息公开与文书补正。

对群众依法申请公开的事项,应以“能公开尽公开”为原则。

确因历史原因造成资料缺失的,应说明缺失原因、责任主体及补救方式,避免以“无材料”简单搪塞;对能够补充调取的,应依规调取并公开。

三是对收费行为进行全面审计与合规评估。

收费依据、标准调整、资金流向、使用范围等均应纳入审计监督。

若存在依据不足或程序不当,应依法依规纠偏,必要时启动退付、补偿或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可执行的整改闭环。

四是畅通救济渠道与多元化解机制。

对涉及面广、历史跨度长的涉地纠纷,可在依法依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评估、法律服务与调解机制,推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信访事项依法衔接,减少群众“反复跑、多头跑”。

前景——以个案纠偏带动制度治理 从更长远看,同江事件的处置不仅是回应一地一事,更是检验基层依法行政能力的一面镜子。

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持续推进,土地权属管理必须更规范、权利边界必须更清晰、政府行为必须更透明。

对地方而言,越是历史遗留问题多、利益关系复杂,越要依靠法治手段厘清事实、稳定预期;对上级监管部门而言,也应加强对涉地重大事项的监督问责与业务指导,防止“以文件代替法律、以收费代替治理”的惯性做法反复发生。

土地不仅是农民的生产资料,更是社会稳定的基石。

当行政权力逾越法律红线,损害的不仅是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更是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同江事件犹如一面镜子,照见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亟待补足的短板。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唯有将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让每一寸土地都闪耀法治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