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寒降雪汝南县检察院以雪为令开展除冰清雪行动保障群众安全通行

受强冷空气影响,豫南地区近日普降中到大雪。

20日清晨,汝南县城区积雪深度达8厘米,部分道路出现结冰现象。

位于县城中心区的县人民检察院院内积雪严重,不仅影响干警正常办公,更对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造成安全隐患。

面对突发天气状况,该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院党组研判认为,及时清除积雪既是保障机关运转的基本要求,更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

上午8时30分,在检察长朱军的带领下,60余名干警携带铁锹、扫帚等工具投入清雪工作。

清扫工作采取分区包干制,重点对三个区域实施攻坚:一是机关停车场及主干道,确保公务车辆通行;二是诉讼服务大厅门前通道,保障群众办事安全;三是连接市政道路的200米辅路,履行社会责任。

在零下5摄氏度的低温环境中,干警们采取"铲冰+扫雪+撒盐"的立体作业模式,累计清理积雪20余吨。

此次行动具有多重示范意义。

从作风建设看,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干警全员参与,展现了检察机关团结协作的精神风貌;从服务效能看,通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当日17件群众来访事项的正常办理;从社会效应看,机关周边商户和居民自发加入清雪队伍,形成良性互动。

据了解,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已建立极端天气应急响应长效机制。

除储备足量除雪物资外,还组建了30人的应急突击队,并与气象部门建立预警联动机制。

该院办公室主任表示,将把应对自然灾害作为检验队伍战斗力的重要考场,持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检察机关的工作最终要落脚于为人民服务。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在扫雪除冰这件看似平凡的事务中,充分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为民情怀。

从党组书记的率先垂范到全体干警的积极响应,从分工协作的高效执行到最终的圆满完成,这一系列行动表明,只要检察机关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把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能在平凡的工作中彰显不平凡的价值,就能在细微之处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这种精神财富,对于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