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这个时间跨度拉回到1998年,林某跟文昌会文镇的陈某结下了一桩饲料款的旧账。当时陈某要把养猪场扩了,就把饲料赊给邻村的林某,两人说好“货到付款”。结果因为手头紧,陈某只写了个欠条复印件就走了。从那以后二十年,林某年年都上门讨债,陈某零零散散还了4500元现金。但因为时间长、买卖多,双方都把到底还欠多少钱给记错了。林某咬死说一共欠17620元,除了4500元,现在还欠13120元;陈某却觉得总共就14120元,4500元算进去的话只剩9620元。双方吵得不可开交的地方有三:一是欠条有没有被改过;二是那3500元算没算重了;三是还钱的时间有没有过了诉讼时效的时效。好在庭审时陈某没提时效抗辩,也承认部分还钱没留证据。法官就决定用背靠背的方式来调解。为了给大家一个痛快话,法官让原告林某做个让步,认定欠款余额就是9620元;同时要求被告陈某当场把这笔钱一次性付清。半个钟头以后,陈某从自己的布袋里摸出一沓零钱数出9620元递到了林某的手里。林某仔细清点后当场写了个收据,这让双方为了这笔款子跑了二十年的“长跑”终于在法庭上画了个句号。“没想到真能一次拿到钱!”林某长舒了一口气;“不用再提心吊胆了!”陈某也松了口气。大家在调解笔录上签了字还一起送了锦旗给文昌法庭的法官们,感谢他们用耐心和诚意帮大家保住了乡里的老面子。这起纠纷的顺利解决正是文昌法院会文法庭针对那些标的小、亲情深的案子推行“调解优先、速调速裁”机制的一个缩影:该调的就尽量调解掉,能少花诉讼费就少花点;当场就把钱兑现了,省得当事人跑来跑去;通过背对背的沟通来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这也是文昌法院一直以来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的一次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