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给大家讲了一个事,就是蓝天公司想把跟员工张亮的合同给解除了,可法院觉得这是违法操作,最后判了公司赔给张亮50多万块钱。这件事的记者是张静姝和通讯员李超强。我国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公司和员工要是商量好了,是能把合同给解除的,这本来是件好事,可要是用得不对,就容易闹纠纷。蓝天公司本来是跟张亮打电话聊离职的事儿,把补偿、最后工作日还有工作交接这些都谈了。公司还给张亮发了邮件通知,说这是双方协商好的解除协议,还催着张亮交接工作。张亮觉得这补偿太少了,没同意,就跑去申请劳动仲裁。结果双方都不服仲裁的裁决,就一起上了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后来一查,发现两边确实谈过这事,就最后工作日和补偿方案聊了很多,就是关于到底要给多少钱一直没谈拢。蓝天公司说他们俩本来就商量好了,可就是为了钱的事儿没签字,法院觉得单凭这点还不够,还得有签字的协议才能算数。所以法院就说公司这是违法解除合同,得赔张亮50多万。现在判决已经下来生效了,两边当事人都去上诉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