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带女朋友回家过年,小丽给爸妈还有亲戚朋友送了很多红包,爸妈还特意给她发了一大笔钱。谁知道没多久俩人就分手了,小王心想那钱还能要回来吗?小丽说这属于自愿给的祝福,是没法要回的。如果转账时备注是“借款”或者是“为了结婚才给的”,那就有可能被当作借款或者有条件的赠与,分手后说不定还能要回来。 法院通常会从这几方面判断到底是不是赠与:红包金额比当地习俗大了不少、发送时间刚好在春节附近、俩人交往时间不长。如果法院认定是春节的习俗表达祝福,那男方就很难把钱要回来。有个例子是小王带小丽回家过年,七大姑八大姨还有爸妈一共发了六万红包。正月十五刚过两人分手,小王去法院起诉要回这六万块钱,结果法院驳回了他的诉求。 要是不想以后有麻烦,有几个细节能帮上忙。发红包的时候在界面上加上“借款999元”这样的备注就行,这是日后最好的证据;发完立刻在聊天里补上一句“先借你用用”,让对方知道是借的;还可以说这钱是等她嫁给你才花的,现在先保管着。这样一来分手了也很难说那是祝福而不是借的。 归根结底红包就是个仪式感,别老想着拿它来衡量感情深浅。把女朋友带回家本来是给爸妈安心也是给自己交代的事。如果一门心思都在能不能要回钱上,那不仅对不起父母的好意也寒了真心的人的心。新的一年希望我们都能遇到不计较得失只想好好珍惜的人;要是缘分没到也别忘了感恩每一份好意,把祝福留在心里把体面留给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