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风车重大交通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涉事企业被重罚逾两百万元

记者从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获悉,2024年8月18日发生在花莞高速的顺风车重大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已基本完成,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员受到严厉处罚。

事故发生在去年8月18日23时24分,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花莞高速上行45公里800米路段。

一辆顺风车追尾横跨多个车道的重型厢式货车,造成车内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0.64万元。

事故调查组经深入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包括多重因素:货车司机黄某军过度疲劳驾驶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车辆,与陈某驾驶的反光标识不合格低速行驶车辆发生碰撞,形成第一次事故;顺风车司机何某华长时间长距离驾驶,在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情况下,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遇事处置不当,追尾前序事故车辆,导致严重伤亡。

调查显示,涉事车辆归属和管理存在明显问题。

肇事小轿车所有人为广州三群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该车持有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核发的网约车运输证。

成都哈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审核相关资料,批准该车接入"哈啰"顺风车平台开展业务,并对司机日常接单进行管理。

基于事故调查结果,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和人员。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对广州三群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处以110万元罚款;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对成都哈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处以105万元罚款。

同时,两家企业相关负责人也受到相应经济处罚,其中广州三群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被罚105408元,成都哈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务总监被罚451114.42元。

此次事故暴露出网约车和顺风车行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

一方面,部分企业对车辆技术状况把关不严,对司机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监管不力;另一方面,平台企业在准入审核、日常监管、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漏洞,未能有效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广州市应急管理局今年2月按照"执法+普法"要求,约谈了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相关监管部门也加强了对网约车行业的安全监管,完善相关制度规范。

当前,随着共享出行模式快速发展,顺风车、网约车等新业态在为公众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新的安全风险和监管挑战。

如何在鼓励创新发展与保障安全之间找到平衡点,成为行业和监管部门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

每一次较大事故都在提醒:交通安全没有“侥幸窗口”,更不存在“责任空白”。

合乘与网约出行的发展必须以安全为底线,以制度为支撑,以严格执法和精细治理为保障。

唯有将企业主体责任、平台管理责任与监管部门监督责任贯通落实,把风险拦在上路之前、把隐患消在运行之中,才能以更高水平安全护航出行服务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