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在2月26日举办了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法院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和财产犯罪的情况。最高法刑三庭庭长汪斌说,从2021年到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判处了33.8万余名涉及电诈犯罪的被告人。在这期间,他们审结了15.9万余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其中,2023年的案件数量和被判刑的人数分别同比上升了48.4%和38.6%。2024年这一数据继续增长,同比上升了29.4%和26.7%。不过,到了2025年,上升幅度明显放缓,同比只有1.2%和4.5%。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说明司法机关的打击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 汪斌强调,在打击电诈犯罪时,法院不仅要严惩犯罪分子,还要尽全力帮助受害人挽回损失。他表示要在审判的每个环节都坚持追缴赃款和赔偿金。根据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和获利情况来决定财产刑力度,剥夺犯罪分子通过犯罪获取的非法经济利益,这样能削弱他们再次犯罪的经济基础。 为了构建更完善的法律体系来应对电诈问题,最高法联合公安部出台了多部规范性法律文件。比如2021年以来出台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还有《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到了2025年7月又出台了《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对提供技术支持或转移洗白资金的行为进行严格惩处。 对于那些事先通谋或者形成稳定配合关系的人会以诈骗罪共同犯罪论处。这种做法不仅完善了法律标准也统一了裁判尺度。这样就切断了为电诈团伙提供技术支持和资金转移的利益链条。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司法机关坚持“惩防并举”的原则既给犯罪分子威慑又给公众宣传防范知识。法院发布了很多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例普法让大家知道电诈手段、危害后果和责任,让大家认清诈骗陷阱提高防范能力。 最后汪斌表示下一步要做深做实反诈宣传工作提高公众识骗防骗能力始终坚持以防为先把打击和防范相结合构筑起人民群众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