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延长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至2026年 多措并举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标志着这一重要民生政策进入新的阶段。

从政策延长看,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由原定的2025年底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政策实施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这一延长决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稳增长、促消费的坚定决心,为居民消费提供了更长期的政策预期,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和消费者形成稳定的预期,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从支持范围看,政策覆盖面显著拓宽。

首先,新增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这为广大持卡人提供了新的消费金融选择。

其次,取消了原有关于消费领域的限制,居民在政策实施期内使用个人消费贷款进行的各领域消费均可按规定享受贴息,大幅提升了政策的普惠性。

再次,鼓励经办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强化与线下商超、线上平台的协同联动,在商品消费基础上,重点覆盖文旅、餐饮、赛事、康养、托育等服务消费,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消费金融支持体系。

从贴息标准看,优化力度明显加大。

通知取消了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的要求,取消了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5万元以下累计消费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这意味着借款人可获得的贴息额度大幅提升。

同时维持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累计消费贴息上限每年3000元的要求不变,确保政策支持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从经办机构看,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扩展。

各省级财政部门将监管评级在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属地贴息政策经办机构范围,使更多金融机构能够参与到消费贷款贴息工作中,提高了政策的可及性。

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充分发挥了财政杠杆作用。

从资金保障看,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完善。

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清算"方式,财政部于2026年一季度向各省级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预拨贴息资金,各省级财政部门按季度向辖内经办机构审核拨付上季度贴息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同时,三部门强化协作,做好业务开展情况和政策执行情况的信息共享,组织联合抽查,对违规贴息操作严格追究责任,确保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这一系列政策优化调整,体现了以消费驱动经济增长的发展思路。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挑战,扩大内需、拉动消费成为稳增长的重要抓手。

通过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可以有效增强消费意愿,释放被抑制的消费需求,进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特别是在服务消费领域,政策支持力度的增加,有助于加快恢复文旅、餐饮等行业的活力,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提振消费既需要增强居民“买得起”的能力,也需要提升“愿意买、方便买”的体验。

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优化延续,体现出宏观政策在稳增长与惠民生之间的统筹兼顾:一方面以更直接的成本下降改善居民消费条件,另一方面以更严格的监管与更顺畅的资金机制保障政策落地见效。

随着政策持续发力、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消费这一经济循环的“关键一环”有望更有活力,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充沛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