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关女士在合肥一家健身公司参加店庆活动,花了5万多块钱,买了160节所谓的“总监私教”课程。销售员当时拍着胸脯说,一定是指定的总监来教,但没想到后来这总监总是推三阻四,不是说在培训就是忙得没空,最后还劝关女士换个教练。到了2024年2月,这家公司干脆没打招呼就把原来的店给转让了,换了地方。关女士觉得自己被骗了,合同目的根本没法实现,于是在2025年2月把健身公司告上了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法院最后判了公司退钱36186元,还得赔3000元损失费。因为公司就一个股东,法院又查出来他的钱跟公司的财产混在一起了,所以就让这个股东也得一块赔钱。 合肥市消保委在这事儿上挺给力的。当关女士来找他们帮忙打官司时,消保委派了律师过去帮她整理证据、准备材料。这是他们头一回用“支持起诉”的法子帮老百姓维权。法院那边也是铁面无私,说健身公司不仅不按约定提供服务,还私自换了场地,合同肯定没法履行了。法院判完以后不光让退钱和赔偿了,还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认定那个股东没办法证明自己的钱没和公司混在一起,必须要承担连带责任。 其实预付式消费这种模式在健身、美容这些行业里特别多。这几年这种模式越来越普及,但问题也跟着来了。不少商家为了吸引人搞促销活动,承诺得天花乱坠,结果到了真收钱的时候就开始缩水或者干脆跑路。像关女士这种情况其实挺常见的,消费者往往因为拿不出证据或者觉得打官司太贵太麻烦就只能认栽。 现在的法律规定还不太完善。像这家健身公司那样用“总监私教”当噱头忽悠人,却在履行合同时随便换人换地方,而且连教练的资质标准都没有明确告诉消费者。更过分的是他们还擅自转让门店也不通知会员。这些行为都说明了经营者根本没把合同当回事儿。 监管部门也得加强管理了。之前预付式消费领域一直存在监管跟不上的情况。有些商家利用格式条款把责任都推得一干二净,让消费者根本找不到说理的地方。 关女士这次能胜诉多亏了司法部门的介入和消保委的专业支持。这事儿不光是为关女士一个人讨回了公道,也给大家树立了一个榜样。以后如果有类似的情况发生了消费者就知道该怎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了。 接下来的工作重点还是要预防为主。消保委打算多盯着那些群体性投诉和典型侵权的案子看看。行业监管部门也得想办法把预付资金存管好、把合同范本规范好。只有大家一起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源头才能让消费者更放心。 从长远来看这件案子很有意义。它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要想让预付式消费变成方便老百姓、促进经济发展的好事儿就必须要有严格的制度保障和畅通的维权渠道才行。这也需要我们每一个消费者理性消费、每一个经营者诚信经营、每一个监管者依法办事、每一个司法者公正裁判共同努力才行。 只有把这些事情都做好了才能让我们的消费环境变得更加安全和放心也才能真正提升老百姓的消费安全感和获得感让大家的日子越过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