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移动原总经理梁春火收了七个人的钱,总共328.3万和5万港币

说个事儿,佛山移动原总经理梁春火这个人,1962年2月生的,今年64岁了。其实,他在2014年52岁的时候就出事了,那时候刚从佛山移动调到广州移动当党委书记呢。谁能想到呢,这样的大老板竟然会栽跟头。梁春火从2010年到2014年在两个地方任职,利用职务便利给别人办事儿,收了七个人的钱,总共328.3万元和5万港币。这七个人里头有个叫黄某1的,原本是他的司机。 梁春火和黄某1认识挺早的,是1998年在惠州认识的,俩人都是河源老乡。那时候黄某1给他当专职司机。后来梁春火去了佛山工作,还把黄某1也调过去了。到了佛山,黄某1就不做司机了,梁春火给他安排到综合部做公关室的公共关系主管。他们俩关系特别铁,大家都知道找黄某1就能找到梁春火帮忙。 比如2013年有个工程招标的事,有人通过黄某1求梁春火帮忙中标。结果人家按工程款给了回扣。黄某1就把这钱分两次给了梁春火,一次50万一次35万。后来因为工程没做完那么多钱,梁春火退了35万回去。 这么一算下来,在黄某1的帮助下,梁春火收了125万元的回扣。其中84万元是直接给了梁春火的,剩下的51万元是黄某1自己吞了。里头还多出来10万块原本是别人退回来的,但被黄某1占为己有了。 到了2014年5月,梁春火自己投案自首了。紧跟着黄某1也主动去了。结果梁春火被判了八年徒刑,2022年5月才出来;黄某1判了两年半,2016年11月就出来了。 运营商内部早年因为权力集中、监管不严容易出窝案。这回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不过现在这种情况好像少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