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依法严惩破坏军事设施案 两被告获刑彰显国防法治威慑力

近期,河南省开封市发生一起破坏军用设施并盗挖沙土案件。

经司法机关查明,被告人柴某伙同高某于2024年12月先后两次选择凌晨时段,驾驶铲车推倒驻军开封某部营区训练场所围墙,随后组织车辆进入营区范围实施盗挖。

经勘测,涉案采挖面积3071.1平方米,挖方量1662.4立方米;被盗沙土价值11600元,围墙维修费用6320元。

法院依法认定柴某构成破坏军用设施罪并与其他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高某构成破坏军用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问题:从“盗挖资源”到“侵害国防”,性质发生根本变化。

部分违法人员将军用设施周边视作“可钻空子”的资源地,企图通过夜间作业规避监管与发现。

然而营区训练场所围墙等设施不仅具有一般财产属性,更承载军事训练安全、防护管理和战备秩序维护等功能。

一旦被破坏,风险不仅体现在维修成本与资源流失,更可能引发人员安全隐患、训练保障受阻等连锁后果,直接损害国防利益与军事设施管理秩序。

原因:利益驱动叠加侥幸心理是重要诱因。

涉案沙土价值并不高,却仍铤而走险,折射出个别人员对涉军犯罪法律后果认识不足,对军事设施保护红线缺乏敬畏。

同时,选择凌晨作案、动用铲车推倒围墙、组织车辆转运,表明行为具有一定组织性与预谋性,企图利用夜间视线差、现场偏僻等条件规避发现。

此外,涉采挖类违法活动在一些地区具有易复制、隐蔽性强、取证难等特点,若军地信息沟通不畅、证据固化不及时,容易造成“发现难、证明难、追责难”的治理瓶颈。

影响:案件警示意义突出,释放“碰触国防红线必受惩处”的明确信号。

一方面,破坏军事设施行为侵害国防利益,冲击军队正常训练管理秩序,可能诱发次生安全风险;另一方面,若对涉军违法犯罪打击不及时,易形成错误示范效应,导致类似行为向周边扩散。

该案的公开审理与依法惩处,体现司法机关对涉军案件从严把握的政策导向,有助于维护军事设施安全和社会对国防建设的法治共识。

对策:以军地协同提升办案质效,以证据导向强化打击精准度。

该案中,检察机关应公安机关商请提前介入侦查,联合郑州军事检察院引导取证,通过证人证言等证据固定二人事前共谋及主观故意,并运用无人机航拍对损毁范围进行实地核查与初步测绘,为查清事实、认定损失和准确适用法律提供支撑。

实践表明,对涉军案件应进一步健全军地联动机制,完善线索移送、现场保护、损毁评估、修复跟踪等工作链条;对采挖类案件要强化“现场痕迹—人员组织—运输去向—资金流向”一体化取证,提升全环节打击能力。

同时,针对军事设施周边区域,应推动完善技防与巡防体系,结合重点时段巡查、视频监控补点、警示标识和属地联防,压缩违法空间。

前景:法治护航国防建设,关键在于“严惩+预防”并重。

随着军事设施保护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军地司法协作更加紧密,涉军案件办理将更强调快速反应、证据固化与精准定性,确保对破坏军事设施等犯罪形成持续震慑。

与此同时,需加强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让“破坏军用设施绝非一般盗窃采挖”成为社会共识,推动形成尊军崇法、共护国防的良好氛围。

对认罪认罚、退赔修复等情节依法从宽处理,也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具体案件中的规范适用,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防利益神圣不可侵犯。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让违法者付出了应有代价,更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任何危害国防安全、破坏军事设施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尊法守法、拥军护军的浓厚氛围,才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