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联合24部门启动跨境贸易便利化行动 试点城市增至45个

面对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和贸易规则加速重塑的双重压力,我国以制度型开放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本次专项行动扩围至45个城市,首次实现内陆口岸与沿海枢纽同步推进改革。乌鲁木齐、昆明等西部节点城市纳入试点,意味着“一带一路”沿线贸易通道建设进入更深层次的统筹整合阶段。政策层面,29项措施聚焦企业关切。货物贸易上推行“提前申报+抵港直装”,将大宗商品通关时间压缩至8小时以内;服务贸易上试点跨境交付“白名单”制度,合规企业可享受“申报即放行”;针对数字和绿色贸易,建立碳排放数据跨境核算体系,缓解新能源产品出口认证等环节的堵点。技术应用成为本轮改革的重要支撑。全国口岸数据平台推动集装箱动态、税费缴纳等18类信息实时共享,企业单证准备时间减少40%。同时,通过与新加坡、阿联酋等20个国家建立电子证书互认机制,我国出口商品的海外清关效率提升50%以上,也为RCEP规则落地提供了可操作的实践经验。回顾改革进程,这项工作自2018年启动以来已累计推出144项举措,其中货物贸易“两步申报”、跨境电商退货中心仓等110项创新举措已转入常态化制度安排。第三方评估显示,参与企业单票货物平均节省成本320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单量增速连续三年超过25%,政策效果持续显现。此次以半年为攻坚周期,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把握国际经贸规则调整窗口期,为CPTPP、DEPA等高标准协定谈判积累可用经验;二是回应中小企业降本增效需求,目前外贸企业物流成本仍约占货值12%,高于国际平均水平;三是通过试点“压力测试”为全国推广探路,计划在2026年后将成熟经验固化为《贸易便利化实施条例》。

贸易便利化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也是稳外贸、促开放的基础工程;本次试点扩围与措施升级,传递出用改革提升竞争力的清晰信号。下一步,关键在于把政策成效转化为可持续的治理能力,在跨部门协同、标准统一、数据共享和规则衔接上形成可复制的制度成果。这将直接影响各地在新一轮高水平开放中的竞争力,也将为我国外贸在复杂环境中实现提质增效提供更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