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出台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新规:明确准入标准与信息公示,2026年3月起施行

随着城市化推进和生活水平提升,现制现售饮用水因便利性全国快速普及。这种模式让消费者就近获取饮用水,但卫生安全问题也随之凸显。临沂市作为人口大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5年底已有734家经营主体、8487台设备投入运营。 然而,该行业长期缺乏地方性法规约束。由于经营门槛较低、监管标准不明确,部分经营者在设备维护、水质检测、卫生管理等环节存在漏洞,直接威胁消费者饮水安全。为此,临沂市政府制定了《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 办法共26条,构建了较为完整的监管体系。在设备设置上,要求周边环境干净整洁,严禁在有污染源的场所设置;与管网水连接处必须安装止回装置防止污水倒灌;出水口要安装安全防护装置;所有设备必须置于视频监控范围内。 在水质管理上,出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经营者应每半年至少检测一次色度、浑浊度等关键指标,设备首次安装或停用30日后重新启用前必须进行水质检测。 人员配备和档案管理也是重点内容。经营者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维护设备,及时更换水处理材料,建立完整的档案记录供监管部门查证。 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办法要求经营者在制水设备醒目位置公示经营者信息、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许可文件、设备型号和地点、水质检测报告等。消费者可通过官方网站和设备二维码查阅卫生健康部门的抽检结果。 办法还规定了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明确了政府部门、对应的单位和经营者的职责分工,建立了完善的法律责任制度,对违规行为设置了相应处罚。

从"有水喝"到"喝好水",民生需求的升级需要更完善的制度保障。临沂市此次立法是对现实问题的精准回应,反映了以法治思维守护饮水安全的治理理念。当每一台售水设备都成为放心工程的关键节点,透明监管与公众参与的结合必将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