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有点意思,说说我听来的吧。2004年,中国广告协会出台了相关自律公约,艺人得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可要是不小心,还是容易惹麻烦。就说2004年成立的天津市超时调料酿造有限公司吧,他们现在生产的“统厨”调味品,就给闫学晶做过代言。1月7日,公司回应说法务部已经在处理,现在还没结果呢。 这事儿是怎么闹起来的?起因是闫学晶在直播里随口一说,说一年不得赚个百八十万,家里日子才过得转。网友听了不高兴,觉得她太炫耀了,于是就开始抵制她代言的产品。更绝的是,网友翻出她以前直播里说酸黄瓜的片段,硬要给她安个炫富的罪名。 你看这影响多广?闫学晶代言的另一牌子“佐香园”,官方店里现在全是要求换代言人的留言。记者给那边打电话也没人接。看来在这种新媒体时代,品牌和艺人真的是绑在一起的。 从传播学角度看,这事儿挺值得琢磨。第一,现在的直播太随意了,随便截个片段传出去,大家都容易理解歪了。这就要求公众人物说话得长点心眼。第二,大家现在买东西不光看好不好用,还看品牌传递啥价值观。你要是言行不当,消费者直接用脚投票。第三,企业这回挺谨慎的,选择走法务这条路解决问题。 针对这次风波,行业也得好好反思一下。首先选代言人得仔细评估风险,不光看名气,还要看这人平时咋说话、啥价值观。其次合同里得写明责任条款,万一出事儿了有法可依。最后行业协会能不能搞个舆情监测系统?大家互通有无总比各自为战强吧? 这事儿告诉我们个道理:数字时代说话做事不能太随意。企业要想在新时代生存下去,光会处理危机不行,还得把握好商业伦理和社会责任之间的那个度。咱们还会继续关注后续发展的。